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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民国99 年度应領薪资15 个月(其中2 个月为年终奖金,民国100 年2 月份領取),每个月200,000 元,且至1 月1 日起每月自愿提拨6%勞退新制退休金,试问应申报何种所得及金额多少?
答:薪资所得、2,492,000 元
分析:j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自愿提缴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险费,合计在每月工资6%范围内,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年金保险费部分,不适用第17条有关保险费扣除之规定。→自提薪资扣抵上限为每月150,000元中提拨6%,年度合计上限为108,000元(15万×6%×12个月)。
k薪资所得=200,000×13-150,000×6%×12个月=2,492,000 元
注:領薪资15 个月,其中2 个月为民国100 年领取→其中2 个月民国100 年在计算,其余13个月民国99年计入。 Paul 经营85 度C 咖啡店(使用统一发票),民国99 年总营收1,000 万元,成本及费用900 万元(其中40 万未取具合法凭证拟帐外剔除),试问应申报何种所得及金额多少?
答:营利所得、140 万元
分析:j个人一时贸易盈余之计算,准用本法关系计算营利事业所得额之规定。亦即以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成本、费用、损失及税捐后之纯益额为所得额,如其计算困难,只要进货累积金额7万元,得以收入总之6%计算所得额。换言之:小规(一时贸易所得)=营业收入×6%
k营利所得=1,000万-(900万-40万)=140 万元 Sophia 于中中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98 年度共領取报酬850,000 元(含本薪450,000 元、伙食费50,000 元(超限10,000 元)、应税加班费150,000 元、免税加班费50,000 元、职务津贴80,000 元、差旅费70,000 元(超限20,000 元)
答:薪资所得、71 万元
分析:j薪资所得范围:薪金、俸给、工资、津贴、岁费、奖金、红利、营业盈余之分配、按公司权益商品价格基础之给付、退休金、退职金、养老金、资遣费、按期定额给付之交通费及膳宿费、各种补助费及其他给与。但为雇主之目的,执行业务而支领之差旅费、日支费、加班费、伙食费,不超过规定标准者,及依法免税(EX:特支费)之项目,不包括在薪资所得范围中。差旅费、日支费及加班费之支给标准,由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拟订,报请财政部核定之。
k薪资所得=本薪45万+伙食费超限1万+应税加班费15万+职务津贴8万+差旅费超限2万=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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