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俄罗斯轮盘杀人问题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668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ric0606
级别:
路人甲
x0
x5
分享:
▼
x
0
[讨论] 俄罗斯轮盘杀人问题
EX :
A与B为世仇,早已想致对方于死地,于是A约B以俄罗斯轮盘决斗,B也想藉此方式除掉A,便欣然允诺,不料A当日运气欠佳,死于枪下,问B有何刑责?
个人见解:
B具有杀害A之故意,固无疑问,惟B以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6 12:24 |
X19841014
级别:
小人物
x0
x22
分享:
▲
▼
个人认为,此转轮手枪系由何人所持并开枪将令结果有所差异。
若是由A对自己处决:
A:刑法不罚自杀行为。
B:此犹如对向犯,A对自己开枪之行为应属被害人自我负责原则之范畴,不可归责于B(可参酌81台非233判例)。
若是由B对A处决:
A:刑法不罚自杀行为。
B:刑法第275条,可谓系得其承诺而杀之。(不成立该条第三项「谋为同死」,理由相信大大明了,不多赘述)。
个人对于俄罗斯轮盘玩法不甚了解,若有认知理解错误之情况,请包涵并指导,感谢。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6 13:48 |
eric0606
级别:
路人甲
x0
x5
分享:
▲
▼
补充俄罗斯轮盘玩法 ,左轮手枪中随机放入一颗或数颗子弹后快速转动后合上 ,由双方轮流拿着朝自己开枪 ,直到一方死掉为止...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6 16:56 |
Fielding
猫毛管理员
级别:
总版主
x52
x377
分享:
▲
▼
基本上此案先触犯[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47
结果就不需多讨论.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6 17:05 |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x3
x573
分享:
▲
▼
加工自杀?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7 06:44 |
phili0910
级别:
路人甲
x0
x51
分享:
▲
3楼的大大真是太幽默了...
哈哈哈..又多了一个法律系的笑话
感谢..
x
0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7 09:27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10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