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會來發這篇文,是希望有誰對民事方面的問題有了解??
小弟我會發這篇文章是我爸爸(哥哥)跟他弟弟的事情~~小弟我只是幫爸爸的事情給po出來給大家幫忙
小弟我就從10月21日開始說始,這天是父親的弟弟跟他簽協議書的產財分配,因爺爺的名下只有一棟房子
所以只有把現有的房子拿去估價,二兄弟一人一半,而我們就選擇了要拿錢搬走,但因為貸款還沒有繳完,到民國101年1月
才繳完,就因為這樣,他的弟弟就說我先拿出來墊繳,繳完後看多少錢,看貸款多少一人付一半,增值稅又多少也是一人一半
但就是沒有說到地契稅的問題,然後我爸爸也有跟他弟弟說,要等我們找到房子,房子裝修好後,才搬過去這樣,而父親的弟弟
也說沒問題,也說不用急,說的多好聽又多好聽,然後我們也有跟他們事先說明了,我的父親有預先把貸款給繳完了,所以我們也有
權利住到101年的1月,而他的弟弟也說知道,然而這也是我們口頭上的約定,而小弟本人我也在現場錄了音,就這樣簽字了
而上面也只有寫到弟弟以2百萬名義,買下哥哥人的所住的土地上所有的權利,就這樣而已,也沒有寫到說,什麼貸款餘額有多
少,跟一些稅金又是多少,二兄弟各付一半的內容也完全沒有寫,就這樣
到了12月5日那天,弟弟有跟哥哥說我要拆客廳的天朋,而哥哥也沒有答應,因當初我們也跟他們說了,也是要等我們搬走才能拆
,弟弟也回覆的很ok說那是當然的阿,結果卻說話不算話,我媽媽到了12月7日那天拜託弟弟(小叔)說,
客廳可以讓你拆,但房間的東西我們都還沒搬走,所以請你讓我們搬走你在拆,然而弟弟(小叔)這樣回答他說你們錢都拿了一個月多
了,為什麼還不搬走,而且弟弟(小叔)也只寬限你們一個月的時間而已這樣(之前並沒有這樣說),後來我媽一直的求情,小叔卻發了
狂似的把客廳裡面的東西,狂砸,那時也把我從睡夢中,吵了起來,我也趕快的跑下去看是什麼情形,但我看到的結果是,叔叔拿著
機車鑰使衝出去外面,然後發動著機車說,我要搬出去了這個家我也不要了,我要重新在買,然而我也有去說有什麼事慢慢的說,叔
叔也說不要擋我的路,也說什麼都不要在說了,就這樣騎了出去,改換開汽車出去,害得我二位爺爺奶奶傷心的要命,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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