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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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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想問一下分家財產問題??請各位幫忙??拜託~~民事刑法問題
今天小弟會來發這篇文,是希望有誰對民事方面的問題有了解??


小弟我會發這篇文章是我爸爸(哥哥)跟他弟弟的事情~~小弟我只是幫爸爸的事情給po出來給大家幫忙

小弟我就從10月21日開始說始,這天是父親的弟弟跟他簽協議書的產財分配,因爺爺的名下只有一棟房子

所以只有把現有的房子拿去估價,二兄弟一人一半,而我們就選擇了要拿錢搬走,但因為貸款還沒有繳完,到民國101年1月

才繳完,就因為這樣,他的弟弟就說我先拿出來墊繳,繳完後看多少錢,看貸款多少一人付一半,增值稅又多少也是一人一半

但就是沒有說到地契稅的問題,然後我爸爸也有跟他弟弟說,要等我們找到房子,房子裝修好後,才搬過去這樣,而父親的弟弟

也說沒問題,也說不用急,說的多好聽又多好聽,然後我們也有跟他們事先說明了,我的父親有預先把貸款給繳完了,所以我們也有

權利住到101年的1月,而他的弟弟也說知道,然而這也是我們口頭上的約定,而小弟本人我也在現場錄了音,就這樣簽字了

而上面也只有寫到弟弟以2百萬名義,買下哥哥人的所住的土地上所有的權利,就這樣而已,也沒有寫到說,什麼貸款餘額有多

少,跟一些稅金又是多少,二兄弟各付一半的內容也完全沒有寫,就這樣

到了12月5日那天,弟弟有跟哥哥說我要拆客廳的天朋,而哥哥也沒有答應,因當初我們也跟他們說了,也是要等我們搬走才能拆

,弟弟也回覆的很ok說那是當然的阿,結果卻說話不算話,我媽媽到了12月7日那天拜託弟弟(小叔)說,

客廳可以讓你拆,但房間的東西我們都還沒搬走,所以請你讓我們搬走你在拆,然而弟弟(小叔)這樣回答他說你們錢都拿了一個月多

了,為什麼還不搬走,而且弟弟(小叔)也只寬限你們一個月的時間而已這樣(之前並沒有這樣說),後來我媽一直的求情,小叔卻發了

狂似的把客廳裡面的東西,狂砸,那時也把我從睡夢中,吵了起來,我也趕快的跑下去看是什麼情形,但我看到的結果是,叔叔拿著

機車鑰使衝出去外面,然後發動著機車說,我要搬出去了這個家我也不要了,我要重新在買,然而我也有去說有什麼事慢慢的說,叔

叔也說不要擋我的路,也說什麼都不要在說了,就這樣騎了出去,改換開汽車出去,害得我二位爺爺奶奶傷心的要命,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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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小逸在2010-12-14 07:44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3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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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和房契的名字是誰的?
如果是爺爺的, 那就先別讓爺爺和叔叔去過戶,
之後的事就比較清楚了,
若是已辦過戶, 那就比較難搞了.

但是我比較想問的是, 為什麼一家人會變成這樣呢?


老痞爸, 也是兩個兒的奶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13 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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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JTT 於 2010-12-13 21:2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地和房契的名字是誰的?
如果是爺爺的, 那就先別讓爺爺和叔叔去過戶,
之後的事就比較清楚了,
若是已辦過戶, 那就比較難搞了.

但是我比較想問的是, 為什麼一家人會變成這樣呢?

我倒比較好奇"都已經搞成這樣,樓主的叔嬸不願意讓樓主家繼續住,怎還不願意搬?".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2-13 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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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JTT 於 2010-12-13 21:2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地和房契的名字是誰的?
如果是爺爺的, 那就先別讓爺爺和叔叔去過戶,
之後的事就比較清楚了,
若是已辦過戶, 那就比較難搞了.

但是我比較想問的是, 為什麼一家人會變成這樣呢?

為什麼喔?因為我嬸嬸說什麼我家的小孩去畫到他家車子的門~

但我嬸嬸又沒親眼看到就說是我家小孩畫的,倒致這樣大家鬧的不愉快

因有一次說什麼我家小孩拿石頭在畫他家的車?? 他就說什麼想跟我說又因為什麼事沒說??

也聽不太懂他在說什麼,又因為我們是大家庭長年累月的大家所犯的錯或是什麼沒弄清楚,或沒說明白,才這樣的一股腦的

引發這次的倒導線

而談到分家的事也是我叔叔說要先分家的?就問說誰要這間房子?要的人就拿出一半的錢出來買這樣??


我想請問大家的就是那一個人在小的時候不會調皮倒蛋??

那我叔叔家的小孩小時候也是很調皮阿??我們還不是店店的??為什麼他們就不行?


[ 此文章被小逸在2010-12-13 21:57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3 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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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12-13 21:4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倒比較好奇"都已經搞成這樣,樓主的叔嬸不願意讓樓主家繼續住,怎還不願意搬?".


因當初我們以經口頭上協議好的就是說我們有住101年1月的權利??

但在討論上,因房子也不是那麼的好找,而且找到也是要修繕?也有說最快也是到年底就搬?不然我們也不可能簽協議書??

只不過協議書上沒寫到我們有住多久的權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3 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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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在這想問三件事?

想問一下各位~


1.我爸爸是大兒子~而我又是大孫,為什麼叔叔跟嬸嬸都說我沒資格要阿??以後要捧的人,在習俗裡面不是說有嗎?

叔叔們就說在法律上我跟本就沒有得分??

2.在來就是對方在12月8日寄信~而我們在12月的9日收到信件,也馬上回給了對方

但對方在12月的10日就回來了....也不管有沒有收到信件,至於這方面也說??我們也算是有寄回給對方

假如說如果對方故意說沒有收到,或是假地址讓我們寄的話,我們是否也要問一下郵局或是不理會?

3.叔叔如果從我們的房間把我們的東西都丟出去的話,我們是否就可以報警?這樣叔叔也是否有刑事責任?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3 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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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樓主的最新問題

長孫,在民法繼承編裡頭,雖然屬於祖父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是如果說仍有所謂的叔伯姑的長輩在,且在"繼承發生後",沒有拋棄繼承的話,那長孫是沒有繼承權的。(請注意,繼承發生後,這五個字)

長孫可以分家產,以前聽過一個說法,挺好玩的,這樣的習俗或許可以從以前長孫長的快,而農村社會又多子,可能長孫已經成年,么弟么妹方才兩三歲,所以多半要下田耕作,因此在家產上分一份給長孫,是一種補償。


水至清則無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2-14 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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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於 2010-12-14 12:4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長孫可以分家產,以前聽過一個說法,挺好玩的,這樣的習俗或許可以從以前長孫長的快,而農村社會又多子,可能長孫已經成年,么弟么妹方才兩三歲,所以多半要下田耕作,因此在家產上分一份給長孫,是一種補償

對阿!

現在,剛好相反.
"先長大的"先搬出去,先能自由生活,也只管自己的生活.
反而,"後面生的"需要一直"陪"父母........甚至是"一輩子"...
若父母家境差,你說在"照顧父母"時,誰比較"有機會"金錢付出呢?
是"搬出在外的人"? 還是"住在一起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2-14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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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離樓主的問題]
照道理講,應該是要大家一起分,民法上也這樣講,沒錯,扶養責任的平均分擔,還可以對其他兄弟姐妹為相關給付的請求。

但是事實上,其實可以花錢解決的、不必勞心勞力的,那才是最愉悅,最爽,又可以說自己已經盡到扶養義務的人。(事實上,花力氣花時間的,是最辛苦的)

[回到樓主問題] 表情


水至清則無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2-15 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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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回的問題~~

好象都沒有人可以明確的幫小弟我解答一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5 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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