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公职考试年龄门槛 立委吁删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83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fds0
级别:
小人物
x0
x12
分享:
▼
x
0
公职考试年龄门槛 立委吁删
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4日电)
部分国家公职考试设有报考「年龄」限制,引发争议。国民党立委王廷升提案修改公务人员考试法,认为限制报考公部门年龄有就业歧视之嫌,建议删除应考公职年龄、性别等规定。
中高龄就业促进联盟日前陈情指出,就业服务法早已明文规定不得有「年龄歧视」,但包括国安局、调查局、海巡署、警政单位等公部门,招考时仍有年龄限制,明显违反就业服务法。
对此,劳委会认为,若依公务人员考试法,公部门并未违反规定;但从就服法精神来看并不妥,建议改善。
王廷升指出,虽然公务人员考试法规定,考试院得依用人机关请求及任用的实际需要,规定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应考人的兵役状况及性别条件;但是,宪法明文保障人民的工作权,也保障人民有应考试、服公职之权,公务人员考试法的规定有违宪之虞。
王廷升表示,就业服务法明文规定,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他举例,目前民营机构在征才时若对年龄或性别设限,劳委会就会以违反就服法规定处罚;但政府部门举办的特种考试,却可以对年龄设限,并不公平。王廷升认为,国家考试选才应以工作能力为主要考量,年龄与工作能力并非成正比。因此,他提案修改公务人员考试法,删除「考试院得依用人机关请求及任用之实际需要,规定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应考人之兵役状况及性别条件。」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1-15 17:36 |
dom200068
级别:
小人物
x6
x39
分享:
▲
▼
如未设限年龄,那70岁以上的老年人考上了,用人机关如何选用?
dom200068
x
0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
2010-11-16 00:03 |
aspirsue
级别:
小人物
x0
x13
分享:
▲
▼
合理的范围内都可以限制吧
不然找一个80岁的来占缺
那我们怎么办呢??
(就是有那种很厉害的老人可以考试)
x
0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10-11-16 10:27 |
so168
级别:
小人物
x0
x18
分享:
▲
▼
要司改.教改......能够来个立委知识增长改造?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1-16 10:56 |
Love_song
级别:
版主
版区:
国考&法律
x235
x613
分享:
▲
有违宪吗!?
那叫大法官来说个明白吧!!
我PO的资料,只是义务分享。
除了档案没办法下载以外,其他问题不要写讯息来问我。
我 真 的 很 讨 厌 求 档 文。
x
0
[4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
2010-11-16 17:07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79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