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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o7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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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法294条有义务之遗弃罪,是抽象危险犯或具体危险犯?
刑法294条有义务之遗弃罪,是抽象危险犯或具体危险犯?
学说各异~~感觉都各有不妥之处
学者批评采抽象危险犯的理由(本人也赞同此点)
因此系采具体危险犯,但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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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10-13 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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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争议但是抽象危险比较妥适!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0-13 13:08 |
jacko7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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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我也觉得抽象危险较妥~~
但现实中~我上述的问题不是很有……
如果一直执着于抽象危险~~
那乙女的行为就完全无罪~~
以后聪明的人就这样做就好拉~~
没有补救之方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10-14 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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