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其他] 民法976条(全国法规资料库之查询)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476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unice18
级别: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x
0
[其他] 民法976条(全国法规资料库之查询)
刚刚上全国法规资料库
查询民法第976条的相关判例
出现以下文字
邻地所有人知悉土地所有人越界建屋而不即提出异议者,依民法第七百九
十六条但书之规定,尚得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9-10 09:04 |
rainy1201
级别:
小人物
x7
x22
分享:
▲
▼
上面的法条写的不是:「第七百九十六条」吗?
民法796条: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越地界者,邻地所有人如知其
越界而不即提出异议,不得请求移去或变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对于邻
地因此所受之损害,应支付偿金。
前项情形,邻地所有人得请求土地所有人,以相当之价额购买越界部分之
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价额由当事人协议定之;不能协议者,得请
求法院以判决定之。
是这个才对呀~~
大大您查的判例,是不是这一个:
裁判字号: 83 年台上字第 2701 号
裁判日期: 民国 83 年 10 月 21 日
要 旨:
邻地所有人知悉土地所有人越界建屋而不即提出异议者,依
民法第七百九
十六条但书
之规定,尚得请求土地所有人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举重以明
轻,不知情而得请求移去或变更建物之邻地所有人,当然更得不请求土地
所有人移去或变更建物而请求其以相当之价额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
上面打的是第七百九十六条没错呀~~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o。*・✦ 没有乌云、没有暴风雨,便没有美丽的彩虹❤゚・*:.☆o。*・✦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9-10 14:30 |
eunice18
级别: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我的意思是说
查民法976条后,按进去相关判例
会出现不相关的东西
明明是亲属编的条文
可是判例却跑出第796条越界建屋...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9-11 08:23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80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