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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意]-疑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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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d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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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意]-疑问5
( B ) 11 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试问:自杀未遂行为系就下列何种解释而不需负刑事责任?
(A) 文义解释 (B) 论理解释 (C) 当然解释 (D) 反面解释
什么叫做文义、论理、当然、反面解释?可否举例说明!
( A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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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
2010-01-03 22:08 |
sud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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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11 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试问:自杀未遂行为系就下列何种解释而不需负刑事责任?
(A) 文义解释 (B) 论理解释 (C) 当然解释 (D) 反面解释
什么叫做文义、论理、当然、反面解释?可否举例说明!
个人见解:
文义解释,就法条的文义就解释
论理解释,就法条之文义,做延申解释
当然解释,若A,则B。
反面解释,若非A,非B。
题目中,自杀未遂,乃刑法第271条中杀人中之未遂犯,但通说杀「人」,意指他人,但可延申包括「自己」。故答案选B。
( A ) 17 下列何种人员,刑法上规定,不得为自己的紧急危难而避难?
(A) 船长 (B) 老师 (C) 领队 (D) 市长
为何是船长?
刑24: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紧急危难而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不罚。但避难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前项关于避免自己危难之规定,于公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别义务者,不适用之。
就刑法第24条第二项之规定,于业务上有特别规定者,不适用之。选项中,四个当中,以船长发生船难时,不得主张紧急避难为由,自行首逃生!
( A ) 31 贪污治罪条例之性质不属于下列何者?
(A) 主刑法 (B) 辅刑法 (C) 附属刑法 (D) 特别刑法
什么叫主刑法、辅刑法、附属刑法、 特别刑法?其定义为何?
贪污治罪条例乃由刑法渎职罪章,延申出来的法典,故为辅刑法、附属刑法或特别刑法!
( D ) 40 下列何者不是非婚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的事由?
(A) 准正 (B) 认领 (C) 抚育 (D) 收养
为何抚育不能选?
民1077: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亲属间之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婚生子女同。
依民1077,养子女为法定血亲,「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权利,为何是答案?
此题考点在于非婚生子女视为婚生子,且为「自然血亲」,非「拟制血亲」!故答案为D!
民1065:非婚生子女经生父认领者,视为婚生子女。其经生父抚育者,视为认领。
依民法第1065条,抚育,视为认领;而认领,视为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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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10-01-27 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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