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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book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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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律 "得"的意思解釋?
想請問法律"得"的意思解釋?
是可以的意思嗎 有必要的涵義在嗎
例如
"得&q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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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APNIC | Posted:2009-12-21 21:09 |
blues004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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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notebook2002 於 2009-12-21 21:09 發表的 [民法]法律 "得"的意思解釋?: 到引言文
想請問法律"得"的意思解釋?
是可以的意思嗎 有必要的涵義在嗎
例如
"得"與學生簽訂XX契約

是可以解釋成
可以與學生簽訂XX契約嗎?
(不一定需要與學生簽訂XX契約嗎?)

那如果是必須的話
要用哪一個字解釋呢-.-a

可以從哪邊去搜尋這些相關的解釋呢

麻煩解惑3Q


以民法第27條來說明


第       27    條     
法人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
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
,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
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應設,得設的問題

應:一定要設立(若你要字面上可以說成是”必”)
得:可設可不設(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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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21 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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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其用法,不僅用於民法、其他法典亦常用到!而以行政法的解釋最清楚!

                法律用語   機關裁量權限
行政裁量       得....者! 由機關自由裁量,如民27,法人得設立或不設立!(設立或不設立,原則上,法院不審查,屬於行政機關權限
羈束處分       應....者! 由機關只有一種判斷,如民27,法人應設董事!(必須設立,否則違法,當違法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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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09-12-21 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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