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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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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几个窃盗?
设甲于民国九十五年十月一日在台北市路边窃得乙所有之汽車一辆,隔天又在桃园市区路边窃得丙所有之
汽車一辆。问甲以上行为构成何罪?

(A)加重窃盗罪

(B)連续窃盗罪

(C)常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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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2 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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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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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
一..95.10.01此时早已修法完,常业犯应已被删除,所以常业窃盗及连续窃盗应不存在,
答案应该是两个窃盗罪,
所以原来的答案晚辈虽想像其不存在,但结果却发生,
 
第二个问题
1.窃盗罪=易旧持有为新持有
2.银行持有19个被害人的财物=1个持有权
3,所以H是破坏1个持有权
4.所以H只成立1个窃盗罪

以上仅是晚辈以前的记忆表情
是否正确,请前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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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2 16:33 |
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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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刑法]~几个窃盗?续问
因为我觉得2个例子很像
差别只是 偷车的是分多次偷的
        偷银行是一次偷

那请问一下如果偷银行 改成 今天偷一次   隔天偷一次 偷不同人的 这样还是1个窃盗吗 ?
我想知道分别的 key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2 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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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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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辈以为应该当两个窃盗罪.
但是,有可能会以下例两种类型取代
1.接续犯:一罪论
2.集合犯:一罪论

但晚辈仍以为该当两个窃盗罪,予以数罪并罚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2 18:05 |
sierf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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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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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接续犯或集合犯都以一罪论,差别为何呢?
又,如前两次行为用接续犯或集合犯以一罪论时,隔了三天又偷了第3次,此时应并入接续犯或集合犯或应数罪并罚? 表情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12 20:39 |
kenken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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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忘记了)

刑法上集合犯,系指行为之本质上,具有反覆、延续实行复次作为之特征,经立法特别归类,使成独立之犯罪构成要件行为态样,故虽有复次作为,仍祇成立一罪。

又所称接续犯,系指数个在同时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时地,侵害同一法益之行为,因各举动之独立性极为薄弱,社会通念认为无法强行分开,乃将之包括视为一个行为之接续进行,给予单纯一罪之刑法评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3 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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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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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09-12-12 20:39 发表的: 到引言文
那请问,接续犯或集合犯都以一罪论,差别为何呢?
又,如前两次行为用接续犯或集合犯以一罪论时,隔了三天又偷了第3次,此时应并入接续犯或集合犯或应数罪并罚?
一.接续犯或集合犯都以一罪论,差别为何呢?
1,如K大所述
2.接续犯=同一犯意,分数个行为,侵害同一法益.如a大所问第二个问题中的H的行为
3,集合犯=反覆实施,学说上集合犯系指职业犯,即系常业犯,惟因"专家"官员,将常业犯癈除
   使得实务上以集合犯代替常业犯,盖造成刑愈判愈轻,
   因为常业犯有加重刑1/2.但集合犯只是一个概念而无法源
4.集合犯包含接续犯,也就是说数个接续犯可能会成立集合犯
5.集合犯=a大所提问的第一题中甲的行为,但也是可成立数罪并罚

二.前两次行为用接续犯或集合犯以一罪论时,隔了三天又偷了第3次,此时应并入接续犯或集合犯或应数罪并罚?
晚辈以为还是应以数罪并罚为当

s大!抱歉太晚回覆了,
因为晚辈昨天在上班,
(忙着拍霹雳刀龙29.30集)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4 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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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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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晚,不晚,我也是刚刚才看到~~感谢回答
但我还是有疑问?
接续犯=同一犯意,分数个行为,侵害同一法益.
集合犯=反覆实施
那如果,将『同一犯意』切割为『反覆实施』的的『数行为』那如何区分接续犯或集合犯呢?
例如烟毒犯,买了一包安非他命,打算分成五次吸食,每天一次把它吸完。
有同一犯意(吸完),分数个行为(分成五次)
也有反覆实施(每天一次)
一定是一罪,没有问题。但是应该算接续犯或集合犯呢?

谢谢,再次回覆~~ 表情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14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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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如果,将『同一犯意』切割为『反覆实施』的的『数行为』那如何区分接续犯或集合犯呢?
例如烟毒犯,买了一包安非他命,打算分成五次吸食,每天一次把它吸完。
有同一犯意(吸完),分数个行为(分成五次)
也有反覆实施(每天一次)

1.如果依本题,晚辈会认为以接续犯较为适当
因为行为人正在分数个行为,持续侵害同一个法益
如分数个行为吃一个便当

2.如果本题改为行为人,每天购买一包安非他命吸食,
此时晚辈会认为以集合犯较为适当
如每天都吃同样的猪排饭

3.集合犯只是行为人常犯某一类型犯罪,如窃盗罪,
   而每一个窃盗罪可能是接续犯,或单一犯,
   而集合犯只是一概念,将行为人的数个窃盗罪,论为常业犯,职业犯

4.集合犯包含接续犯,也就是说数个接续犯可能会成立集合犯

 
5.在实务上烟毒犯,常以集合犯论罪,且大约刑在六个月以下,但不能易科罚金及易服社会劳动服务(扯太多了)

时间悄悄的偷走我的记忆表情
所以参考就好,最好忘掉
如有更好的答案,记得跟我说表情


[ 此文章被lai0913在2009-12-14 20:25重新编辑 ]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4 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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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下面是引用 lai0913 于 2009-12-14 13:2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s大!抱歉太晚回覆了,
因为晚辈昨天在上班,
(忙着拍霹雳刀龙29.30集)


La大拍片辛苦了.加油.表情
小的为霹雳爱好者.看了10几年.也花了10几万.感谢La大这1群默默无名英雄
小的再次表示深深感谢
不过最近罗喉死了.
让人感觉太夸张.太不合常理.太不可思议.太生气了
简直是对观众.犯了严重的感情窃盗罪..................
还我罗喉来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09-12-14 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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