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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事诉讼法 选择题--解题喔
大家好

有几题选择题的答案.请大家一起研究讨论吧


p5/22


下列何者不是我国刑事诉讼特征

当事人对等

纠问制度---这是课本解答   .

不告不理

审检分立

=请问why is 纠问制度?.应该是当事人对等吧 .


--------------------
p14/21

依刑事诉讼法第10条第1项.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法律或事实不能行使何种权利者由直接上级法院.以裁定将案件移转于其管辖区域内与原法院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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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15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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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不是我国刑事诉讼特征

当事人对等

纠问制度---这是课本解答

不告不理

审检分立

=请问why is 纠问制度?.应该是当事人对等吧 .

因为纠问制度=审检合一:而现行只度大多区分为弹劾主义下的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我国刑诉体系原为职权主义.但是以
163第二项法院为发见真实,依职权调查证据
161检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实,应负举证责任,并指出证明之方法。
159与159-1~5可见有请像当事人注意之方向修法
且实务上对刑诉之证据调查注有改良式当事人主义之称 表情

======================================>
依刑事诉讼法第10条第1项.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法律或事实不能行使何种权利

者由直接上级法院.以裁定将案件移转于其管辖区域内与原法院同级的他法院?

管辖权 .

听审权.

审判权.-----这是课本解答

诉讼指挥权

=请问why不是管辖权?.将案件移转于其管辖区域内与原法院同级的他法院
这和管辖权有关吧



刑诉10第一项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直接上级法院,以裁定将案件移转于其管辖区域内
与原法院同级之他法院:
一、有管辖权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实不能行使审判权者
二、因特别情形由有管辖权之法院审判,恐影响公安或难期公平者。

意味难以行使审判权而由直接上级移转管辖区域内与原法院同级的他法院
所以甲法院与有审判及管辖权.但因为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行使审判或孔影响
公平及公安而由上及法院移转管辖给无管辖权的乙法院.虽与管辖权有关但是
前提系因为审判权不能行使之前提

========================================> 表情
下列何者于传票上免记载?

被告年龄 -----这是课本解答

被告案由

被告应到日时处所

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命拘提

=觉得应该全部都对吧 第七十一条第二项都有列出来
所以觉得解答有点怪

应该是免记在吧..刑诉71条
[pre]传唤被告,应用传票。传票,应记载左列事项:一、被告之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住所或居所。二、案由。三、应到之日、时、处所。四、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命拘提。被告之姓名不明或因其他情形有必要时,应记载其足资辨别之特征。被告之年龄、籍贯、住所、或居所不明者,得免记载。传票,于侦查中由检察官签名,审判中由审判长或受命推事签名。 [/pre][pre]=========================================>表情 [/pre]执行叟所或扣押时 , 发现本案应扣押之物为叟所票未记载者,
亦得扣押之.此种扣押称为

附带扣押-----这是课本解答

另案扣押

另案叟所

本案扣押

=我觉得应该是本案扣押  是因为未记载所以是附带扣押-----这是课本解答

对阿.是本案扣押只是因为搜所票上未记载所以刑诉137条
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执行搜索或扣押时,发现
案应扣押
之物为搜索票所未记载者亦得扣押之
---------------------------------------------------------(请沿线撕开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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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4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7-15 23:51 |
yee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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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谢谢你的解说喔 很清楚 祝顺心 感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16 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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