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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分享] 業報觀輯要
業報觀輯要—一 海濤 輯 1.《寂靜決定神變經》云供養福報:「若人護法及說法者,即是遠離一切惡道。獲天帝釋及梵世主、夜摩兜率自在天等,後生人中為轉輪聖王、長者、居士,具大財寶,念慧相應,安隱無畏。」 2.《觀音經》云:「發正覺心者善利一切眾生故。若唯右繞佛塔,我猶說此功德廣大。汝諸佛子!若人不愛諸天,遠離善人,是地獄境界。」 3.《護國經》云:「謂於佛、法、僧寶不生信解,亦不信解學杜多行,亦不信解罪福等事。住是過失門者,由此死已,設生人中,受癡冥報,後受地獄、餓鬼、畜生之苦。」 4.《虛空藏經》云:「有五根本罪。若犯此者,焚滅一切宿種善根,趣向惡道墮他勝處,遠離一切天、人等樂。何等為五? 一、取佛塔物、四方僧物,自作教他。是名第一根本罪。 二、若謗聲聞乘法、緣覺乘法,謗大乘法,隱蔽留難。是名第二根本罪。 三、若依我法而出家者,剃除鬚髮,被袈裟服,於學、無學、持戒、毀戒,脫其袈裟,逼令還俗,或加捶打,獄囚繫閉,或斷命根。是名第三根本罪。 四、殺害父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以惡心故出佛身血,隨作一事是五無間業。是名第四根本罪。 五、若謗無因果,不畏他世,自行十不善業道,或轉教多人,身自堅住,教他堅住十不善業道。是名第五根本罪。若樂破壞國邑、聚落、舍宅、人民,是名根本等罪。」 5.《最上授所問經》云:「菩薩於已眷屬當起三想,何等為三? 一、謂暫同戲樂,不共他世; 二、唯同飲食,然於業報不共領納; 三、唯同快樂,不共苦惱。乃至此復三種:謂破戒想、破定想、破慧想。復有三種:謂賊想、冤想、地獄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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