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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_hsu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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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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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债权之受让权效益?
甲欠乙新台币100 万元之借款,到期后甲无法清偿债务,乙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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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1-19 15:38 |
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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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鲜花 x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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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契约",只要当事人双方(让与人和受让人)同意既成立生效,无须债务人同意,
不通知债务人,仅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对受让人仍生债权让与之效力。


我们政府真是学人精~啊~~~~~~
哦~我的天呐~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样有败部复活的机会~"~

人生如雾亦如梦 缘生缘灭 还自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1-19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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