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訊】日期:0
時間:0
地點:0
釣竿:0
母線:0
子線:0
魚勾:0
咬鉛:0
魚餌:0
漁獲:0
【心得分享】為維護百萬釣友權益,回應10月29日釣魚團體包圍立法院、行政院請願抗議
丁守中特於11月4日召開維護釣權協調會
時間:九十七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會議地點:立法院群賢樓第101會議室
主辦單位:丁守中國會辦公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丁守中
出席單位:
交通部 何煖軒次長
基隆港務局 蕭丁訓 局長、鄧世昌 港務長
台中港務局 王俊友 局長、王克勤 港務長
高雄港務局 謝明輝 局長、蔡丁義 港務長
花蓮港務局 黎瑞德 局長、沈勇男 港務長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沙志一 署長
行政院海巡署 王崇儀 副署長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 賀湘臺 總局長
各地方政府業管單位
台灣釣權會 游清江 理事長、梁時康 副理事長、程萬里 秘書長
磯探聯盟釣魚協會 湯忠正 理事長
釣魚人雜誌社 王寵裕 社長
台灣釣權會北部地區分會 李宗治 會長
台灣釣權會新竹地區分會 彭榮森 會長、陳麗娜 副會長
台灣釣權會花蓮地區分會 劉平忠 會長
台灣釣權會台中地區分會 何建鑫 會長、林鴻印 顧問、李柏森 顧問
台灣釣權會高雄地區分會 林志鴻 會長、謝慶漳 副會長、楊景全 副會長、洪芳騏 監事
漁拓 總經理 經理
太平洋 黃經理
全國各界釣魚團體代表
內容摘要:
商港法、漁港法分別於95年1月27日及94年2月5日修正施行,然而直至目前為止,主管我國商、漁港的主管機關,港務局、漁業署、各地方政府,並未就各漁、商港積極規劃「開放釣魚區」,不僅漠視廣大釣友權益,更有違法之嫌!
在修法前,海巡署不准民眾在港口釣魚,在朝野立委共同協商取得共識完成修法後,海巡署仍然不准民眾在港口釣魚,美其名為柔性勸導,其實還是驅離民眾,不讓民眾在港口釣魚。
全國各類型釣魚民眾多達100萬人,然而每年均有釣魚民眾冒險不慎落海身亡者,相關單位則因噎廢食以安全為由實施禁止垂釣引發極度民怨。現在全球經濟風暴,國內民生經濟也受到波及,人民可以從事的休閒活動非常有限,釣魚是最受人民歡迎的活動之一,然而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積極地為廣大釣客提供安全舒適的釣魚場所,只是一昧地禁止、驅離、罰款,不僅漠視廣大釣友權益,更有違法之嫌!
台灣釣權會等釣友團體於97年10月29日發動遊行請願活動,要求政府應依商港法及漁港法修正修文,確實開放商港及漁港,供釣友垂釣。丁守中前往聲援並接受釣友陳情。釣友團體並揚言,若政府相關單位不能重視釣友權益,開放商港及漁港讓釣友有安全的釣魚環境,不排除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行動!
丁守中為回應釣友的訴求,特邀集交通部、港務局、漁業署、海巡署等單位,在立法院和釣友團體代表共同召開協調會,務使廣大的釣魚民眾能有舒適、安全的釣魚環境。
維護釣友權益,政府同意一個月內劃定商、漁港區域供民眾垂釣
台灣地區百萬釣友有福了!為維護百萬釣友權益,回應10月29日釣魚團體包圍立法院、行政院請願抗議活動,丁守中於11月4日召開維護釣權協調會,交通部何煖軒次長、漁業署沙志一署長、海巡署王崇儀副署長、岸巡總局賀湘臺總局長、基隆港務局蕭丁訓局長、台中港務局王俊友局長、高雄港務局謝明輝局長、花蓮港務局黎瑞德局長均親自出席。會中獲得交通部何次長及漁業署沙署長的正面回應,將於一個月內會同釣界團體及相關單位,依商港法及漁港法第18條之規定,依法就各商、漁港劃定安全釣魚區域,開放民眾前往垂釣,釣友不必再因進入港區垂釣,而遭受驅離、罰款了!
丁守中指出,商港法、漁港法分別於95年1月27日及94年2月5日修正施行,明白規定相關單位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然而直至目前為止,主管我國商、漁港的主管機關,港務局、漁業署、各地方政府,並未就各漁、商港積極規劃「開放釣魚區」,不僅漠視一百萬釣友權益,更是不依法行政!
丁守中認為政府在修法前,海巡署不准民眾在港口防波堤釣魚,在朝野立委共同協商取得共識完成修法後,海巡署仍然不准民眾在港口防波堤釣魚,美其名為柔性勸導,其實還是驅離民眾,不讓民眾在港口釣魚。
據統計全國各類型釣魚民眾多達100萬人,然而每年均有釣魚民眾冒險不慎落海身亡者,相關單位則因噎廢食以安全為由實施禁止港區防波堤垂釣引發極度民怨。現在全球經濟風暴,國內民生經濟也受到波及,人民可以從事的休閒活動非常有限,釣魚是最受人民歡迎的活動之一,然而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積極地為廣大釣客提供安全舒適的釣魚場所,只是一昧地禁止、驅離、罰款,把民眾趕到更危險的消坡塊及海岸礁岩上釣魚,不僅漠視廣大釣友安全,更是本末倒置,不顧釣魚人口死活。
對此訴求,交通部次長何煖軒表示,交通部毛治國部長對於港區開放垂釣秉持開放的態度,交通部將依三個原則來進行港區開放垂釣:
開放防波堤供釣客使用,需要規劃好安全設施與安全告示牌,然經費不足不能無限擴大,故採行逐步開放。
開放後的最基本要求:釣客應注意自身安全,安全維護及意外防範,由釣魚團體自律及釣客自行負責。
開放區域以不影響港口功能為原則。
何次長表示,將要求各港務局把不可垂釣的區域明訂,並公告地方政府以明示於當地防波堤。兩個星期內與相關釣魚社團共同會勘,公示作業區、危險區,並由政府及相關團體協助開放區的場地維護與管理。一個月內完成規劃開放港口垂釣的計劃並執行,待執行六個月後再進行定期的檢討與驗收成效。
漁業署沙志一署長會中承諾,全國225座漁港,將於一個月內協調地方政府、漁會與釣魚團體,並具體發函地方政府,依漁港法第18條之規定,開放漁港垂釣,但明示漁港中禁止魚釣的範圍,供海巡署做明確執法的依據。
另外有關海巡署基層執法人員與釣客之間的執法不當,海巡署副署長王崇儀也表示,將會多加教育與協調。只要管理單位將開放釣魚區域明確標示後,海巡署一定依規定配合辦理。
這對大家來說是個天大的好消息唷^^
不過小弟在此也呼籲大家要潔身自愛
畢竟這個結果真的是得來不易
其他相關內容請上台灣釣權協會
------->
http://www.fishing-rig.../hom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