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58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626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占卦][问卜] 有缘无份?
【星侨】  占 卜 卦 盘  【星侨】
占卜日期 公元2008年
国历971072039
姓名:
星期四
农历9799时占
本卦
巽为风
变卦
天风姤
首卦
巽为风
旺相
五行
六亲
官鬼
父母
兄弟
子孙
妻财
用神
 
 
 
 
 
长生


六亲
 
 
 
 
 
 
伏神
 
 
 
 
 
 
六亲
 
 

孙 
 
 
 
变卦
 
 
 
 
 
 
装卦
 
 
 
 
 
 
本卦
世应
世 
 
 
应 
 
 
六亲
兄弟
子孙
妻财
官鬼
父母
妻财
六兽
螣蛇
勾陈
朱雀
青龙
玄武
白虎
卦身
贵人
丑未
戊子
辛酉
庚辰
驿马
劫煞
桃花
月破
日冲
天喜
往亡
干禄
羊刃
空亡
申酉
(0.022 秒)

【问题说明】



西元 2008 年 10 月 7 日 20 时 35 分  阴历 97 年 9 月 9 日
┌─────────────────┐时日月年  空 驿 桃 贵 羊
│  电脑起卦 │      亡 马 花 人 刃
丙庚辛戊  申 寅 酉 丑 酉
└─────────────────┘戌辰酉子  酉     未
         离火本宫卦:离为火       巽木五世卦:火雷噬嗑

【六兽】【伏  神】  【 本  卦 】       【 变  卦 】
 螣蛇        兄弟———己巳火      己巳火 兄弟——— 子孙
 勾陈         子孙— —己未土      己未土 子孙— —妻财
 朱雀         妻财———己酉金      己酉金 妻财——— 官鬼
 青龙        官鬼———己亥水 ○ ——→庚辰土 子孙— — 妻财
 玄武         子孙— —己丑土      庚寅木 父母— —兄弟
 白虎         父母———己卯木      庚子水 官鬼——— 父母

心仪此男孩已两个月

感情浓厚但个性十分不合

短期尚可但绝非长久

且国历十二月起即将分隔两地

难道注定无缘?

分开之后还有好转的机会吗?


[ 此文章被62665在2008-10-07 20:4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0-07 20:39 |
大甲周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解第一卦:巽为风之天风垢   问事由:有缘无份?
本卦意示卦主你内心想 是否能皆大欢喜 欢欣的两人在一起! 但是目前状况却是不定之象 飘忽不定 难捉摸! 而此时想要双方有进一步的动作(交往) 但是目前似乎还在等待最佳时机(邂逅)! 依卦象 世应相克 且应与日做合 意示对方与另一人作合了   而你与对方较不适宜! 建议卦主:还是欢欣的面对此事 要有果决去   去除此念吧   仅交往2月余 尚有分离之本钱 若卦主你执意躁进 无冷静思索此事 必将是大有所过之大过(失)也!

解第二卦:离为火之火雷噬嗑   问事由:难道注定无缘? 分开之后还有好转的机会吗?
本卦意示此感情虽是热情的 但是..却是处在坎陷艰辛的   而且不札实的   虽是光明 但仅一时之盛 难持久的 有如外华内需之象! 虽然目前很努力经营彼我感情 想藉此得到光明 但总是反效果 有口舌争讼之象(争吵)!   倘若重组ok 也仅是外在好看而已
有粉饰之象!   而依卦象 世应冲克 意示卦主与对方不仅有相左情事(思想或行为) 亦有冲散之实   且;卦象暗动 意示卦主将有所晋升之意(心想感情加温)   这是不对的 因为有所缺失尚未改进 倘若贸然躁进   卦主将必有所伤 且光明及"地"(光明殒落之意)!   建议卦主:还是冷静去思索此事   毕竟才刚认识不久   还是慢慢去了解对方 慢慢去发掘对方优缺再做决定   这是增益彼我最佳良方 在彼我不识下 不了解状况下 贸然躁进 将是不智的!   提供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8-10-08 09:5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85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