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6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购物网站资讯不全 PChome、SINA遭点名
购物网站资讯不全 PChome、SINA遭点名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10qho95b3/*[url

更新日期:2008/04/08 17:52 张中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8/52/wwez.html



网路购物大行其道,有不少人买东西,第一个念头就是先去上网逛逛,但是根据消基会检视国内15家知名的线上购物的网站,却发现许多业者连公司基本资料都提供不全,而在退换货的处理上,也存在不合理及违反消保法的限制。

  虽然「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纲领」中规定,网路业者必须提供包括负责人姓名、公司所在地、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络方式,但根据消基会的访查,有九成三的网购业者都未遵守,其中有以「PChome线上购物」、「SINAMall」最为严重,根本完全没揭露。

  消基会董事长程仁宏认为,购物网站是以虚拟商店的方式存在,没有一般实体通路,业者未详细公布公司基本资料,对消费者而言,很难辨识是否为诈骗网站,如果因此付款却没有收到商品,也会遇到申诉无门的窘境。

  程仁宏强烈呼吁业者,应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不但清楚揭露公司的基本资料,并且应显示于首页明显处最理想。

  此外,民众如果买到不满意的商品,虽然消保法明确规范,可于收到商品内七天退换货,且不需任何理由及支付任何费用。但程仁宏表示,还是有五家业者要求消费者得自行负担退换货的运费,包括「SINAMall」、「GoMy线上」、「Zakka杂货网」、「Petshop 宠物网」及「Sweet99-女人我最大」。

  不过,消费者报导杂志社发行人谢天仁指出,事实上现在有更多购物网站贩卖鲜花、食品,甚至CD、手机等商品时,都以退换货会造成营运困扰为理由,将这类商品排除在可退换货名单中,其实这样也是不符合消保法规定。

  谢天仁解释,消费者7天内可主张无条件解约退款,并不因购买标的物而有所不同,所以业者如果觉得有食用期限或贵重商品不能提供退换货,应该是考虑要不要继续贩售,而不是以「商品特性」等理由,来剥夺消费者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

  谢天仁更认为,目前有些电视购物提供消费者鉴赏期都高达十天,网购业者其实也应该跟进,让消费者感受诚意外,也才有机会获得更多人的回响。

  不用出门就可以买东西,网路购物的确带来极大方便性,但消基会还是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只贪图一时方便就冲动下单、付款,先打电话确认业者营运状况,才是避免被受骗的上策。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08 18:2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86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