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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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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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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刑法第29条第3项
旧刑法已删除的第29条第3项,有那位大大知道他的条文吗? 表情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3-12 10:21 |
cortex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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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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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八十六年的:

被教唆犯虽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论。但以所教唆之罪有处罚未遂犯之规定者,为限。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从,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3-13 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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