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份
創造與毀滅的力量—信念
好壞、悲歡、貧富皆辨之於心~史賓塞(Edmund Spenser)
第65天
人生中沒有那件事是有其意義,除非你給它設定
意義。人之異於其他生物,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能夠給
發生的任何事情設下樂觀或悲觀的定義。
有些人就是忘不了過去的痛苦,從而說道:「因
為這件事,從此我絕對不再付出愛心,也絕對不再多
管閒事了。」然而卻另有些人會改變想法,賦予這件
事積極的定義:「雖然我受了委屈,可是今後我會更
留意別人的需求。」或是「由於我痛失孩子,因此要
更加努力,使這個社會變得更加安全。」
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們每個人都有賦予那件事積
極意義的能力,只要你願意重新詮釋過往的經驗,整
個人生就會有革命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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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巨人的腳步
作者:安東尼.羅賓(Anthony Robbin)
[ 此文章被tuberose在2008-03-07 23:24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