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9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ngjaa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96.12.26 总统令:修正「姓名条例」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 09600174101 号令
修正公布第 6、12 条
条文第 6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请改姓:      
一、被认领。      
二、被收养或终止收养。      
三、原住民因改汉姓造成家族姓氏误植。      
四、其他依法改姓。      
夫妻之一方得申请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复其本姓;其回复本姓者,
于同一婚姻关系存续中,以一次为限。

第 12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请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经通缉或羁押者。      
二、受宣告强制工作或交付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决确定而未受缓刑或易科罚金之宣告者。但过          
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前项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不得申请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间,自裁判      
确定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满三年止。

来源:http://law.moj.gov.tw/fn/fn4.asp?id=45817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7-12-27 15:18 |
akole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 鲜花 x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分享

这让我联想到,前几天有一个候选人,将他儿子的名字改成陈水扁这个噱头
还出文宣"陈水扁给母亲的话"

以后那个儿子 可能会怨恨他母亲改他的名字吧

因为新闻有补一句话,下次他还要改名,需要到他二十岁的时候....


刑法周老胖说,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换句话说我国法律是给懂他的人钻的。
人不犯我,我必让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2-27 19:59 |
chloe0629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分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12-28 10:2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26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