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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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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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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问一题法学大意的问题~~请大大们帮忙详解
关于告诉制度之说明,下列何者正确?
A告诉制度只适用于告诉乃论之罪
B告诉乃论之罪,告诉是刑事诉讼之诉讼条件
C告诉乃论之罪,如无告诉,检察官即不能进行侦查
D刑事诉讼法规定,告诉有客观不可分效力

答案是B
但我不知C错在哪里....告诉乃论之罪没有人提告诉,那检察官为什么要进行侦查@@""不懂...
不告不理不能用在这里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21 23:20 |
jog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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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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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乃论之罪若告诉权人仅申告犯罪事实,而无请求追诉之意思表示,
则因欠缺诉讼要件,而不能继行刑事程序;为对告诉乃论之罪之开始侦查,
并不以被害人或其他告诉权人提出告诉为必要。

申言之,即告诉乃论之罪之告诉并非侦查要件,故虽无告诉权人之告诉,或在其提出告诉之前,
只要犯罪为检察官或司法警察所知悉,即可开始侦查。


[ 此文章被jog0425在2007-11-21 23:5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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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自己,面对自己的问题!!
一个人的态度会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失败是把钥匙,开启美好的将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21 23:49 |
魔力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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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我懂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22 01:08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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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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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还蛮实用的,谢谢分享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2 2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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