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25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milebo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请问准法律行为~意思通知 和 观念通知 如何分辨?
请问准法律行为~意思通知和观念通知该如何分辨?
看完课本的名词解释,只模糊认为观念通知是表意人知道...,例如总会通知,意思通知表意人不知道...,例如拒绝要约
不是很明白了解要如何分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15 19:22 |
jose198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意思通知 -->当事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为,例如要约(像买东西的售价标签)、催告、请求..等等。

观念通知-->当事人表示对一定事实之观念或认识,也称作"事实通知",像是债权让与之通知(甲是债权人把丙欠他50万的债权,让给乙,因为甲欠乙50万... 表情例子举的很烂!!哈哈 )、代理权授与之通知(甲雇用乙当他的代理人),就纯粹的表达一个事实观念给对方知道且认识。

唉呀~ 不知道讲的会不会很模糊,不懂的地方在提出来,我在举例好了!! ^^

PS.小的才疏学浅,请各为多多包涵! 表情


很多人在面对人生很多的选择之时,总求助无形力量的协助,忽略了自身才是一部强大的发电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15 21:03 |
smilebo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 jose1982的回答,我不理解的是~当事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为 V.S 当事人表示对一定事实之观念或认识
意思好像差不多,分辨不出差异点。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15 21:26 |
jose198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当事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为 V.S 当事人表示对一定事实之观念或认识,
之间的差异点是会不会产生"法律效果"。

当事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为 ex:我要卖车给你(此为"动机")-->我要用什么方式让你知道"言语、贴广告、比手语(这是来乱的)"--->然后你知道了,决定要跟我买车!--->产生民法的法律效果

当事人表示对一定事实之观念或认识,内心并没有企图一定要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 ex:我要卖车给你,但平时抽不出时间处理这笔交易,于释我通知你说我的秘书a是我的代理人,然后由你跟a小姐进行交易,但你跟a小姐之间并没有法律效果产生!!

大致上就这样了!! 表情 哈哈!!!


很多人在面对人生很多的选择之时,总求助无形力量的协助,忽略了自身才是一部强大的发电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16 00:10 |
smilebo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意思通知 -->我要用什么方式让你知道
观念通知 -->内心并没有企图一定要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
================================================
我明白了,谢谢jose1982详细的解说。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16 12: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83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