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480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小依萍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2
为求权位杀女逼子!一代女皇武则天,功过留待后人说....
武后行乐图    
这幅画中武后一侧目,群臣都回头张望,表现出了武后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气概!

武则天(624~705)通称武后、武则天、天后、则天后、则天武后、则天帝等,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武则天貌美,14岁时唐太宗召她入宫,封为五品才人,又因其美貌赐名媚,故人称「武媚娘」。

贞观二十三年(649)唐太宗死亡,武则天便随众妃到感业寺当了尼姑。后来唐太宗去世一周年,唐高宗到感业寺上香祭奠,与武则天相见后相对而泣。

此时唐高宗的王皇后正与萧淑妃争宠,为了投高宗所好,于是接武则天进宫,藉以加强自己的阵线来击败萧淑妃;于是,武则天第二度入宫。

武则天入宫后,极受宠爱,永徽四年末,武则天生了一女孩,唐高宗视为掌上明珠。一天,王皇后前来看望小公主,离开后,高宗也来看望女儿,却发现女儿已经死了!

唐高宗责问侍女后,得知王皇后曾经来过,于是高宗认为是皇后干的。于是高宗废掉王皇后,改立武则天为后。(后世的意见,普遍认为在王皇后离开后,武则天自己扼杀了女儿,进而栽赃给王皇后以夺权。

武则天像

武则天一当上皇后,为控制后宫,消除隐患,第一个动作就是将王皇后和萧淑妃残忍地杀害。传说武则天对她们二人各杖一百,然后砍掉手脚,塞进酒瓮,使她们哀号而死。萧淑妃临死怒骂:「阿武妖猾,乃至于此!愿他生我为猫,阿武为鼠,生生扼其喉。」于是武后下令宫中严禁养猫。后来史家对这则记载颇多疑窦,王、萧二人到底是高宗下诏赐死,还是武则天擅自处死她们?恰当的推测是武则天请求高宗下诏,令她们自缢。

在立后斗争中,褚遂良曾以辞职且当朝撞头寻死来劝谏,认为以先帝才人立后,替换名门闺秀,世人「将谓陛下为何如」,以此话劝高宗三思!武则天登上皇后之位后,被贬为潭州都督。显庆元年再贬。显庆三年(658)冬,褚遂良被诬告谋反,在抑郁中自缢死去,时年63岁。其子褚彦甫、褚彦冲遭到流放,于途中被杀。

由于高宗体弱多病,有时便委托武则天处理某些政事,因而她威势日盛。上元元年十二月,武则天上奏治理国家的十二条意见,这是武则天第一次系统地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史称「建言十二事」:

1、 发展农桑,减轻赋税和徭役
2、 京师附近的百姓免除租税和徭役
3、 停止对外用兵,以道德教化天下
4、 普天下无分南北,不论宫内宫外一律禁止浮华淫巧
5、 避免大兴土木,节省开支和劳动力
6、 广开言路
7、 杜绝谗言
8、 王公以下都要学习《老子》
9、 父在母亡,为母守孝三年
10、 上元元年以前,因功授予勋官、已发给证书的人,无须再进行追查考核
11、 京官八品以上增加俸禄
12、 文武百官任职已久,才能高而职位低的,可以晋升

关于太子李弘(武则天长子)之死,史书记载不一。《旧唐书》记载:「皇太子弘薨于合璧宫之绮云殿」。《新唐书》认为是武则天恐太子继承权位,又因当时李弘做了一件错事,而遭杀身之祸。事情是因萧淑妃遗留下来的两位公主义阳和宣城,在母亲死后,一直被幽禁在掖庭宫中至三十多岁,李弘怜悯她们,乞请武则天准其下嫁。这便大大触怒了武后,因此惹来了杀机。上元二年,李弘随同高宗、武后前往「合璧宫」。当天晚上,李弘突然死亡,有人说是酒中有毒!李弘死后,被追谥为「孝敬皇帝」。

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四日,唐高宗死于洛阳宫之贞观殿,遗诏是:「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取天后处分。」(天后即为武则天)几天后,武则天第三个儿子李显即位(唐中宗),武则天以皇太后身份临朝称制。李显在位仅两个月,便为武则天所废,复立第四子李旦为皇帝(唐睿宗),武则天仍临朝称制。

武则天临朝称时期,后改名(拼音念法:zho,是「照」在则天文字中的写法),取意「日月当空」(有另一种写法:,取其「双目当空」之意。)

武则天要走向皇位,必须要有一定的部署。除了要行酷吏政权来铲除异己政敌,她还诛杀李氏皇室。垂拱四年(688),武承嗣宣称在洛河发现「洛书」。武则天大喜,命此石为「宝图」,并亲拜洛水,又在神都洛阳举行浩大受图仪式,以表明上天同意她做皇帝。

载初元年(690)九月,武则天的支持者发起三次请愿活动,陈子昂在事后所写的《大周受命颂》中记录了这几次请愿活动。最后一次五万余人请曰:「陛下若遂辞之,是推天而绝人,将何以训!」请求武则天服天意,顺民情。于是,武则天在一片颂歌声中登基,改唐为周,洛阳为都城,改元天授。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独一无二的女皇帝,「武周」取代了「李唐」。这一年武则天67岁,她踌躇满志,要用绚烂的业绩来谱写「大周」的历史。

但国家的种种业绩,并不是单凭武则天一个人能够完成的。她在《臣轨》中就谈到:「天下至广,庶事至繁,非一人之身所能周也。」于是她广开科举入仕之门,「进用不疑,求访不倦。」除了大开制科,要求臣下举荐人才,还可以自己推荐自己。只要考试合格,立即加以任用。同时进行严格的考核,不称职的立即罢免,有才能的则迅速提拔到负责的岗位上去。正是由于武则天能够做到明察善断,务取真才实学,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才能把当时最杰出的人才吸引到自己的周围,如李昭德、狄仁杰、娄师德、李峤、徐有功等。

武则天执政期间,由于大兴告密之风,重用酷吏周兴、来俊臣等,加上后世史学家不齿于她拥有男嫔妃(称为面首),所以史书内都对她的所作所为大加鞭鞑,指其一个女人,却如此阴险、残忍、善弄权术。但武则天确实善于治国、重视人才的延揽,首创科举考试的殿试制度,而且的确知人善任,能重用狄仁杰、张柬之、桓彦范、敬晖、姚崇等中兴名臣。国家在武则天主政期间,政策稳当、兵略妥善、文化复兴、百姓富裕,为其孙唐玄宗的开元之治打下了长治久安的基础,开元时期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姚崇、宋璟、张说、裴耀卿、张九龄等人,都是在武则天时期培养和提拔上来的。

唐代科举考试图

武则天日渐衰老,朝臣大多认为应当由庐陵王李显(唐中宗)继位,而武承嗣等武姓后人则认为应当传位于同姓后人。终过长期的犹豫之后,武则天最终采纳了狄仁杰的谏言,「那有侄儿替姑母立庙」后,下旨接庐陵王回朝,立为太子。

已届古稀之年的武则天多由男宠张易之张昌宗侍侧。神龙元年(705),武则天病卧长生殿,张柬之等人在太子李显的支持下,以二张谋反为藉口发动政变。先杀二张,继而包围武则天养病的住所,迫武则天传位。这场政变宣告了武则天政治生涯的终结,也是「大周」政权的覆灭。

政变之后,武则天还活了300天,这是她有生以来最痛苦的时期,史载其「形容赢悴」。十一月二十六日,武则天寿终上阳宫仙居殿,终年82岁。临终留下一份「遗制」,原文没有流传下来,但据史家所记,主要内容有: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归葬干陵;准王皇后、萧淑妃、褚遂良等人的子孙复业。

神龙二年(706)正月二十一日,武则天以「则天大圣皇后」的身份葬入干陵,最终长眠于唐高宗的「御床」之左。后人于干陵为她立了一块「无字碑」。

夺权功成的路上,武则天踏过的,究竟是仇人还是亲人的鲜血??
虽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骨肉相残,于情何忍?
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于人?

但是,武则天确实是一代英主,国家在她的治理下极上轨道,这是不可抹灭的事实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
若武则天是温婉贤良的那一类女子,大概很早就会死于宫廷斗争之中,也不会有后来的帝皇霸业了
有所得,必有所失...

深宫之中,围绕着权力的争斗层出不穷
不能说是权力腐化了人心,或者该说是....环就造就了人心吧....

有功有过,武则天这一生也算不平凡了
但到了最后,依然是以一块无字碑,功过留待后人说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5-16 17:51 |
wei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史家不公平处还是清析可见,史上比武更凶残的帝王将相人数很少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7 00:18 |
bi_51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7 鲜花 x4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中国传统一向对于女性执政一直给予负面评价
像武则天这样的女性若非攻于心计又如何能够操弄权势
再我的观点应该摆于其在位期间对当时社会与百姓有无贡献
而不是摆于其隐私
...... 表情


努力减肥加油加油加油......
http://tw.myblog.yahoo.com/bi_510 部落格已更新有空去看看吧
http://bi510.spaces.live.com/default.aspx   新的分享空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18 22: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1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