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ohnny77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1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我们的沙漏第1集
闲来无事,我最爱到精品店,看看又有哪些新进的商品,但我最爱的地方,还是那些沙漏的专区。

我喜欢看沙,看沙在瓶中流,我更爱收集,收集一切漂亮的沙漏,我是个「恋砂狂」!

各色的沙子,我独钟蓝和紫,也是因为如此,我才会认识你,认识和我一样的「恋砂狂」。

那是个很特别的午后,陈设在玻璃柜上的也是很特别的沙漏,瓶中有
着蓝和紫的砂,交叉旋转的玻璃瓶中,有着沙子缓缓流动。

我呆看了一会儿,没有感觉到身旁也有人,我伸手取出那个沙漏,却也看到有另一只手抓住我的砂漏,我抬头望向你,看见了你皱眉的细致脸庞,虽然你很帅,不过……和我抢心爱沙漏的人,不管是谁,我都不会原谅的!

「呃……对不起,先生,可以请你放手吗?」我保持微笑的问。

「不好意思,我要买这个沙漏!」你依然皱着眉。

「是我先看到的!」我有些生气。

「我先拿到的!」你也不肯退让。

「喂!你就是不肯放手吧!」气死了!

「你也一样,不是吗?」

「猜拳,最原始的方法!不然你就放弃!」

「好!猜拳!一拳定胜负!」

「剪刀、石头、步!」我俩同时出拳。

「对不起,是我的了哦!」

我开心的拿着沙漏,准备结帐,回头望向你,你却是一脸的懊悔的表情。

我突然有种罪恶感……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坏人……

可是……是你自己猜输的,不能怪我哦!

忍下那股罪恶,我依然结了帐。

〝★〞════〝★〞

买到了沙漏,我的心情非常Happy,吃完午餐,我决定到公园走走。

远远的……我看见的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不就是和我抢东西的人吗?

你的身旁还有一个女孩,可一脸怒像,不久之后,那女生似乎很生气的走了。

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我走了过去。

「嗨!我们又见面了!」

「是你喔……」你的表情没有太多变化。

「怎么了,那个女生好像很生气?」我在你身旁坐下。

「嗯……很气我……」你又沈默。

「那个……我们也算是有缘,有兴趣跟我说吗?」

「……」随着我问题的结束,接下来的是你的沈寂。

看来你还是不愿告诉我,我不想再自讨没趣,于是起身,准备离去:

「再见吧!」

「那是我女朋友……」在我要离去之际,你终于松口。

「嗯,吵架?!」这常有。

「不……是分手……」你苦笑道。

「啊?!为什么?」

「因为你……」你正经的语气,害我着实吓了一跳。

「虾咪?!」我……我是第三者?!我们也才见过一次,而且我连他
女友是圆是扁都不知道,怎么破坏咧?

「其实分了也好,我们之间本来就不合。」

「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哦!」你笑了出来,「前一阵子我们冷战,一个多月没见,后来她约我出来,要我买那个沙漏向她道歉,可是……猜拳输你也没办法,搞到最后不但沙漏没买成,而且还迟到……」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样……

「不用自责啦!如果是真心相爱的话,才不会这样就分手,她时常用
这个理由来要胁我,我早就受够了!我们不但不够相爱,还不够信任,我们根本不适合,早在相识之初我就知道了。」

「啊?!」这么说,是女生要求交往的啰?

「你猜到了吧?!」你笑着说,「我反倒要谢你!我不够爱她,折磨下去……对彼此都不好……」

第一次听你说内心深处的话,也第一次得知你的爱情观,原来……你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不够爱她……




【心得感想】

沙漏的确很漂亮,没想到因为一个沙漏他们两个就分手了,他们两个会不会有发展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06 17:05 |
Reeve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蛮不错的开始
继续哟..
我去看第二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澳门 特别行政区 | Posted:2006-01-16 00:1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76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