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8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aco102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是這樣ㄉ環境使小孩子早熟ㄉㄇ?(4)
不過一會兒,我身邊擠滿了小朋友,當我離開教室要回辦公室整理東西時,手上已經提滿了大包小包的禮物了。坐在辦公室裡,邊拆禮物,邊笑,邊紅著眼眶,開始覺得自己平常再怎麼辛苦也是值得了。
我走到車庫,忽然聽到小朋友打架的聲音。我馬上趕過去看。看到的不是別人,
都是我的班的孩子。記得上次打架的是偉華和崇光,現在崇光換成了梓霆,不過偉華還是沒有變。而且這次的偉華看起來很生氣,比上次打架的樣子氣憤的多了。
上次我一喊他們就馬上停,不過這次我怎麼喊也沒用,後來,我走上前制止,拉
開他們。
「誰先動手的?」
「他!」梓霆指著偉華。
「又是你,你為什麼總是喜歡打人呢?」偉華讓我好灰心。
又來了,他又低著頭不說話。
「說阿!為什麼打人?」我很生氣的吼他。
他照樣低著頭,連看都不看我。我氣極了。
用比剛剛更大的音量說:「邵偉華,抬起頭!告訴老師為什麼打人?」
「因為他偷聽我跟我媽媽講電話!」他邊哭邊吼,我從沒看他哭,不管被我罰、被我罵、還是被我打、他都沒哭過。我被他這樣的反應嚇到了。
他的淚水一顆一顆的落在兩頰上。
「偷聽你講電話你就要打人!?有需要這樣嗎?而且在穿堂打電話,旁邊人那麼
多,怎麼算偷聽?」我覺得他打人的理由太不理智了。
他又沒有回答,但是眼淚越掉越多。我覺得我有需要跟偉華好好的溝通,縱使被偷聽電話的感覺很不好,可是也犯不著打人吧!
於是我對梓霆說:「梓霆你也不應該偷聽人家說話,你先跟偉華說句對不起。
然後你先回家!」
「對不起!」梓霆對偉華敬了個禮。然後就收拾剛剛打架散落的書和外套,走出
校門。
現在只剩我和偉華,我想好好的跟他聊一聊,因為我真的很喜歡這個孩子,只是他常常做出讓我覺得『怎麼會這樣的事情』我正想開口說話時。
他從地上撿起一張用橡皮筋捆住的圖畫紙給我,然後用哽咽的聲音說:「畫…畫
…作業。」
他交作業了,我是何等的開心,不過現在不是讚美他的時候。
「老師很高興你今天交了作業,老師也一直很喜歡你,不過有時候你讓老師好灰
心,因為你有時候很不乖,但是老師知道你很懂事,今天你為了這點小事打人。
老師覺得…」我話才說到一半,他抹著眼淚大喊說:「他笑我!!」
「笑你?梓霆笑你?他笑你什麼?」
「他笑我和我媽媽說的話!」他的眼淚沒有停過,聲音略帶抽蓄的說「你跟你媽媽說什麼?可以跟老師說嗎?」我不懂,和媽媽說的話能有什麼可以取笑的地方?
他又低著頭了,好像不太想說。
「沒關係,老師不會笑你。跟老師說。」
過了一下子,他像電話答錄機一樣的重新播放了他對他媽媽說的話:
「喂!媽媽喔!我跟你說喔,最近我都有在交作業了。老師都有在稱讚我耶!老師對我很好都會給我糖果吃,今天我還準備了畫畫的作業要交給老師,這個作業我拖了好久好久喔!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畫妳!對阿!題目就是『我的媽媽』好難畫喔!都妳害的啦!媽媽我跟妳說喔!我好想妳喔!我真的好想妳喔!妳到底要睡到什麼時候?才肯張開眼睛看我!還有!今天是教師節,我看爸爸每天都拿兩朵玫瑰花插在妳照片前的花瓶裡,我想老師跟妳一樣是女生,應該也會喜歡花吧!所以我叫爸爸多買兩朵給我,我要帶來學校送老師!妳不要生氣喔!再見。」
他說完以後拿出書包裡被壓的稍微變形的玫瑰花走到我面前對我說:「老師,教師節快樂!」
我說不出話來,我抱著他一直哭。
「老師,梓霆笑我是瘋子。他說我媽媽已經死了。怎麼還假裝在跟她講電話。老師,對不起,我不會再打人了。」
我哭的好傷心,我好心疼。心疼這麼一個孩子,沒有母親的照顧,父親工作沒空管教,他卻能這麼懂事。我想像他想當作自己媽媽還活著跟他通電話時的那種心情,想像他寫作文描寫媽媽的地方,多麼讓人揪心。尤其當同學識破他的時候喊出來的那句話,好殘忍,真的好慘忍。「對不起!」我對他說。
我感到很抱歉,我是他的老師,卻沒有好好了解這個孩子。
我一直無法平復自己的心情。我不知道我這麼抱著他哭多久?
******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09 08: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06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