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00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henlong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 手機發明者之一 施敏的良心告白
手機發明者之一 施敏的良心告白

朋友寄來看的~大家有空ㄝ看一下吧!!!

重要觀念!!
施敏,是非常厲害的人物,之前在貝爾實驗室研究,幾年前才回到國內,是大哥大四個發明人之一,寫過一本半導體元件物理,發行量大概已有一兩百萬本,被論文引用的次數約兩萬多次(據說是世界第一),這樣說只是想傳達一位學術界上很有地位的學者的看法而已。

今天Seminar時他再三的強調,關於手機的危險性,他引用美國目前研究的數據,人類如處在2mG(毫高斯),就會有不好的影響,當場示範,只使用可在10~200Hz(赫茲)範圍內的儀器,量的的結果是,超過了儀器的上限1000mG,而手機所用的微波範圍還有在2000,20000Hz或更高,所以他在國家實驗室所量的結果可以到達1~2萬mG(毫高斯),這是通話中所量的,更別提是在接通中了,本實驗所用的手機是motorola的,其他的也不會好到哪去, 他並舉一個在日本的朋友為例,說他每天跟女友用手機聊天超過8小時,結果辦了第三天就掛了。
施敏教授又做了一個例子,就是用耳機來講手機,在耳機旁所的電磁波約是10mG,(因為電磁波是成指數的衰減)所以他做了強力的建議,就是千萬不要用手機來談情說愛,有急事才適用,最好不要超過一分鐘,而且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用耳機"""""
台灣艾康股份有限公司資訊室
一定要耐心看完太可怕了,手機真的少用,除非不得不用 手機發明者之一的良心告白:
1.使用 手機五年可能會致癌
2.手機掛在左腰比在右腰好
3.最好不要掛在身上, 最好放在背包
4.手機越迷你, 輻射越強.
5.最好用耳機聽
小心使用手機,請好好閱讀,這是忠告。
因為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2-18 09: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17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