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68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體本無生,了本無速。」
玄覺曰:「體本無生,了本無速。」
永嘉玄覺大師的師兄很年輕,叫玄策,
有一天,他們一談,感覺玄策非常有學問、有內涵。
玄覺問他:「你是跟誰學的?」⋯⋯
答曰:「跟六祖惠能老人家學的。」
又問:「讀何經典?」答曰:「維摩詰經。」
玄覺請玄策幫他證可,
玄策說:「我年輕,我不行,找我老師六祖老人家。」
永嘉玄覺拿一個禪杖,自認已達到悟佛境界,
看到六祖就繞三圈,有點藐視他。
六祖問他:「你哪裡來的,怎如此高傲?」
玄覺說:
「生死事大,無常迅速,我要拜能了我生死的人。」
六祖知道是在考他,就說:
「何不提起無生,了無速乎。」本體裡頭提起無生,
既然生死事大,本體裡頭沒有生死,還有何快速不快速,
既不生即不滅。玄覺曰:「體本無生,了本無速。」
他真的悟佛心宗。六祖曰:「善哉,善哉。」
這一句話則契入了,六祖就這樣把道傳給永嘉玄覺。

永嘉玄覺有個外號叫做「一宿覺」,
這個絕妙的外號是有原由的。玄覺從小接觸佛教經典,
尤其精通天台宗的法門,有一次他偶然讀了《維摩詰經》,
對裡頭闡述的禪理有深刻的體悟。
這時正好遇上曹溪來的玄策,兩人相談甚歡,
他發現佛理和禪學十分相近,希望找人印證一下所學,
玄策建議他去找慧能,玄覺便決定到曹溪參拜慧能。
玄覺第一次見到慧能,竟然繞著他走了三圈,
並震動一下手上的錫杖。
慧能說:「出家人應該具備三千種威儀,八萬種戒條。
你從哪裡來,為什麼這麼狂妄自大?」
玄覺回答說:
「人的生死只在一瞬之間,萬物變化太大了,
我管不了那麼多了。」
慧能說:
「你為什麼不尋求無生的道理,來解脫無常給你的煩惱呢?」
玄覺回答說:「大道本來就是無生無滅的,
了悟與否也沒有快慢可言。
慧能拊掌大笑說:「你說的真是太好了。」
玄覺這時才按照禮儀參拜慧能,不久,便向慧能告別。
這時,慧能叫住他:「這麼快就要走了?」
覺笑說:「我根本還沒有動,哪裡說得上快與不快?」
慧能說:「誰知道你沒有動?」
玄覺說:「是你的分別心造成的。」
慧能稱讚玄覺說:「你已經十分明瞭無生的意義了。」
玄覺說:「既然是無生,哪有意義可言?」
慧能:「如果沒有意義,叫人如何認識、分別呢?」
玄覺說:「分別本來就沒有意義的。」
慧能說:「你說的沒錯。你就在這裡住上一宿再走吧!」
於是玄覺就在曹溪住了一晚。
當時人們就傳說這是玄覺和慧能的機緣,
因此稱呼玄覺為「一宿覺」。

(言下大悟)

惠能言下大悟. 祖以杖擊碓參下而去。
惠能即會祖意,參鼓入室;祖以. 袈裟遮圍,不令人見,
為說金剛經。 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惠能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7-14 22:02 |
zeuscg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悟則無生,本則本無


閑來無事練口氣   百般無聊自導引
幻想師事從靈療   豈知山外有山高

                ~~ 閑散翁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7-17 12:4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81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