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3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考偽部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公務員自殺沒撫卹 試院擬放寬
公務員自殺沒撫卹 試院擬放寬
公務人員因自殺身亡不得領取撫卹,銓敘部認為規定太嚴,擬修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放寬相關規定。

民國100年,立法院要求考試院遏止自殺風氣,應避免造成鼓勵自殺的不良風氣,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取消自殺公務員得領撫卹的相關規定。
對此,銓敘部認為規定太嚴,上午在考試院會提案,將「自殺死亡」不能辦理撫卹,修正為「因涉嫌犯罪、畏罪逃亡或通緝期間而自行結束生命」,也就是放寬自殺公務人員,仍有可能領取撫卹。
銓敘部認為,考量時代變遷及現代公務人員生活型態轉變,公務員生理與心理疾病多樣,必須考量工作壓力或久病難癒等厭世自殺,將病故或意外的概念,做較寬幅度的規範,但仍應排除因涉嫌犯罪、畏罪潛逃或通緝而自行結束生命者。
銓敘部官員指出,目前約有一半自殺者是久病厭世,另一半則是因家庭、工作或感情因素自殺,目前這些人都領不到撫卹金,但修正規定後,只要不是犯罪,都可能領取撫卹金。
根據銓敘部統計,截100年至103年3月底止,共有50名公務員自殺,應發給的一次撫卹金、年撫卹金,總計約為新台幣1.35億元。考試院院會裁定交小組審查會審查,討論後再議。

資料來源 : https://tw.news.....com/公務員自殺沒撫卹-試院擬放寬-061748735.html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5-16 14: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45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