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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9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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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民法]受领迟延..1题
不好意思喔!又练习了一题
麻烦大家帮忙看看
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多多指教
才疏学浅 谢谢啰!

Q:

甲向乙订购10台工具机,然于约定之交货日期甲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试问乙得如何主张权利?

拟答:

乙得依照民法第231条以下可归责于债权人之迟延规定,向甲请求损害赔偿,并向甲请求保管工具机之必要费用。亦可依照民法第254条解除契约,使一切回复原状,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依照民法第260条不受影响。

一、甲乙之间买卖工具机的契约于双方意思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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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5 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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