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1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何谓「业感缘起论」?
如本大法师:将万法生起之因由归诸于吾人之作业力,称为业感缘起论。缘起论乃佛陀证悟之独特思想,是其他各种宗教、哲学、思想所未曾有者,其完整之理论体系于原始佛教时代即已具备,后世之论师乃以之为根本教理,而逐渐发展出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等一系列之缘起论系统教说。

  
一、业感缘起,如俱舍论所说,谓诸法之缘起系由于业力所感之故,即由善恶之业力可招感善恶果报,此果报亦为业(梵语karman),故亦必再招感次一之果报,如是则因果相依而循环不尽。

  
换句话说,业感缘起,谓惑、业、苦三道辗转轮回而因果相续。盖「惑」为心之病,「业」为身之恶,「苦」为生死之果报;以心之病为缘而造身之恶,由身之恶为因而感生死之果;如此惑、业、苦三道辗转,互为因果,故称业感缘起。所谓三世因果、十二因缘观即由此而来。

  
二、赖耶缘起,为法相宗基于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唯识论等所说。谓业力系来自于众生心识之阿赖耶识中所执持之种子,此种子遇缘则生起「现行」,复由现行熏染种子(称新熏种子),其后再遇缘则更生现行,自现行又熏种子,如是辗转依存、互为因果而无穷无尽,故知阿赖耶识乃一切万法开发之本源。总而言之!唯识宗主张一切诸法之种子皆含藏于吾人第八阿赖耶识中,变现而成森罗万象,即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此即赖耶缘起。

  
三、真如缘起,主要依据大乘起信论而说者,谓众生心识之阿赖耶识虽为发动宇宙一切现象之本源,然溯其根源,则为含藏真如之如来藏心;诸法系真如由无明之缘而起动,犹如海水本自湛然,然由风之缘而产生千波万浪,翻腾不已。

  
真如(梵语bhuta-tathata)乃不生不灭而绝对平等者,故谓事即理,理即事,惟以染净迷悟之别,而有心真如门、心生灭门之说,然此二门不一不异,无有别体。

  
四、法界缘起,系华严宗基于华严经所说。谓万法相互融通,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主伴具足,相入相即,并存无碍而重重无尽。

  
华严宗亦主张由真如之实体开发宇宙万法,而由平等之真如变现出差别之万法(法界缘起),并谓缘起差别之诸法为事,真如平等之理性为理。

  
五、六大缘起,此系密宗所说,谓一切诸法皆由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遇缘而生起者。主张毗卢遮那(大日如来)为宇宙之本源、万有之实体,而毗卢遮那之体即是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六大即佛身,佛身即六大(六大缘起);并谓于六大随缘起动而成之宇宙万有中,生缘生之有为法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为理。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3-23 20:20 |
ylstaringl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2
头衔:八宫旋斡天为体八宫旋斡天为体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手面相
推文 x2613 鲜花 x97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集法句经》云;
虽作微小恶,后世感大怖,能有大损害,如毒入腹中;
虽作小福业,后世感大乐,能成大义利,如谷实成熟。

表情 谢谢分享 ........... !


地理之法实与命、气数相符盖地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3-23 22: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0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