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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0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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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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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民法183
甲為乙父..甲落水後受死亡宣告
乙繼承甲之A屋(價值500萬)
乙(善意)將A屋贈與丙
甲從水中爬起(冏)....並撤銷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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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03 23:52 |
小嚴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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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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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事訴訟法640條乙本應就所存利益內負返還之責
然因乙已將a屋贈與丙,假設丙為善意,
雖該贈與行為係屬無償,通說亦認為有民法759之1不動產善意取得之適用,
惟畢竟丙係無償取得該屋之所有權,為調和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故賦與甲得依民法183條之規定,向丙請求返還a屋之所有權

若丙已將a屋有償讓與於善意之第三人丁,此時甲無法依民法183條規定對丁請求時
進入第二階段
被請求之人所受利益大於請求之人所受損害時,返回請求之人所受損害範圍內之價額
(1)返回500萬元
被請求之人所受利益小於請求之人所受損害時,返回被請求之人所受利益範圍內之價值
(2)返回200萬元

淺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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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4 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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