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3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竹林中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宪法增修条文]总统解散立法院
在宪法增修条文 第二条 总统于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后十日内,经谘询立法院院长后,得宣告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2 13:06 |
sudehu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9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是行政院长也下台,然后立法院也解散吗
→是的,双杀!

或是总统不准行政院长下台,然后才解散立法院?
→非也

个人想法:
这是政治游戏与规则!

曾经发生于陈水扁时代,谢长延为行政院长时的情形!而国民党之立委占立法院半数以上!

那时,为封杀陈水扁,国民党立委对陈水扁提名的行政院长谢长延想提不信任案,但若提案过后,行政院长可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此时,立委要重新改选,而陈水扁只需要再任命另一位行政院长)!

所以,国民党的立委想想,还是不要提不信任案!

这是政治利益的考量!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4-22 14:50 |
皇甫珑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thanks your ans,,,,,,,,,,,,


yamasaki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1-04-24 09: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9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