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9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豪仔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休閒哈啦, 數位影視
推文 x89 鮮花 x12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科學探索][Youtube] 科學"超人" - 尼古拉特斯拉
尼古拉·特斯拉的重大年表:
1856年,尼古拉·特斯拉誕生。
1895年,傳統科學過於狹隘,沒有他施展的舞台,轉而正式開啟軍事派科學的領域,時年三十九歲。
1897年,成為國際軍事派科學的首席大師,時年四十一歲。
1908年,發動偉大的「通古斯大爆炸」並且成功命中目標,時年五十二歲。
1910年,成為國際軍事間諜的幕後黑手,暗中主導各國的軍事單位,左右若干國家的首腦,包含美國、蘇聯、德國、英國等十餘個國家,時年五十四歲。
1933年,美國戰爭部動用國力,近乎使用一個國家來交換他留在美國的機會,也確立了美國西部「51區」的誕生,時年七十七歲。
1937年,完成人類史上最不可思議的《引力的動態理論》,時年八十一歲。
1、「引力門系統」:開啟蟲洞口,讓外星科技降臨地球(釣飛碟系統)。
2、「兩種死光」:「微死光」是光束網組成的粒子牆與防護罩;「死光」是用來反擊外星人及摧毀隕石。
3、「能源系統」:利用引力而成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方式。
4、「大統一場的實踐」:「反引力」及「人造重力」的裝置設計。
5、「空間傳送系統」:傳送到宇宙任何一個角落的軌道門。
1943年,開啟人類數十萬年歷史文明的先河大師與世長辭,壽八十七歲。

更多關於他的奇聞軼事:http://www.moneygod.net/S...lution.htm

東森關鍵時刻 20100518 B (5/7) ~ 電流魔術師特斯拉

[此文章售價 0 雅幣已有 5 人購買]
若發現會員採用欺騙的方法獲取財富,請立刻舉報,我們會對會員處以2-N倍的罰金,嚴重者封掉ID!



CCTV PEOPLE

[此文章售價 0 雅幣已有 5 人購買]
若發現會員採用欺騙的方法獲取財富,請立刻舉報,我們會對會員處以2-N倍的罰金,嚴重者封掉ID!



流言終結者 - 泰斯拉地震機 [Part 1 / 5]

[此文章售價 0 雅幣已有 5 人購買]
若發現會員採用欺騙的方法獲取財富,請立刻舉報,我們會對會員處以2-N倍的罰金,嚴重者封掉ID!



雖然流言終結者最後是判定為流言
不過只是針對所謂的口袋型地震機

畢竟他們還是無法真正呈現特斯拉地震機的原型 只能用現代類似工藝去實驗
況且現代的工程結構和百年前也不同 頻率呈現效果當然有落差
就像他們用模型去破解踢正步過吊橋或是仿製特斯拉實驗室一般 誤差是很大的

如果只是共振頻率和該物件相同就能引發地震 那麼世界上應該沒啥高樓大廈了
反之 如果能夠掌握到地球局部的共振頻率 那麼要搞垮該地區也不是難事了

總之 美國是阻礙世界大同的禍首表情


[ 此文章被豪仔在2010-11-22 23:58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21 23:54 |
bugatti1024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8 鮮花 x367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人一定是個天才!!話說 51 區跟他有關係啊...好厲害!!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22 19:36 |
KeArNeY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WOW 流言終結者 好出名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香港網上行 | Posted:2010-10-22 20: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63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