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2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k738094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棒球][转贴] MLB/强棒哈勒戴38亿天价合约 红雀得扛到2029年
转贴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17/1yfvc.html

[棒球][转贴] MLB/强棒哈勒戴38亿天价合约 红雀得扛到2029年



圣路易红雀
为留住阵中强打哈勒戴(Matt Holliday),可说砸进不少心思与钞票。虽然红雀开出打破队史纪录的7年天价合约,如愿从自由球员市场上抢回哈勒戴,但这笔高达1亿2000万美金的花费,必须让他们扛到2029年,届时的哈勒戴应该已是49岁的「前」超级球星。

红雀在本月初与哈勒戴签下队史最肥的合约,尽管总算找回强打与「生化人」普侯斯(Albert Pujols)在今年新球季续组恐怖连线,但这张贵达38.2亿台币的合约,必须让该支球团背到2029年才付完。这纸肥约中,哈勒戴每年赚得高达1700万美金,而球团每年可以无息延付其中的200万美金,此外约中还包括2017年价值1700万美金的球队选择权,以及100万美元的买断金。

在2017年的球队选择权方面,红雀必须在世界大赛结束后的5天内,做出是否行使选择权的决定。而只要哈勒戴在2016年球季的年度MVP票选中,他的排名抢进前10,选择权便自动生效。倘若球团愿意与强打继续合作,红雀除了支付2017年1700万美金的薪资外,还得另付哈勒戴一笔最多高达1600万美金的钱。

而这笔额外的开销,红雀必须在2020年起,每年7月15日固定支付哈勒戴140万或160万美金,直到2029年。除此之外,哈勒戴不仅拥有「拒绝交易」的权利,以及最多高达67.5万美元的激励奖金,另外客场征战时,红雀还得提供他一间豪华套房,由此可见哈勒戴的重要性相当大。

不过保住一位超级球星,红雀今年又得再担心另一位,普侯斯与该队的合约将在今年季后走完,即便红雀决定行使价值1600万美金的球队选择权,生化人也将在2011年季后成为自由球员,届时球团欲留人势必又要花一番心思与银弹。

而在普侯斯目前的合约中,红雀可无息延付1200万美金(2007-10年,每年少付的300万美金),球团也得在2020年起每年付120万美金至2029年。

【心得感想】

哇!!只能有他的经纪人真会谈合约~一笔大肥约~~打到49岁当球僮阿~长江后浪推前浪


【心得感想】

【心得感想】



哇!!只能有他的经纪人真会谈合约~一笔大肥约~~打到49岁当球僮阿~长江后浪推前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09 09:49 |
pan14087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哇....哪哈勒戴应该是美职最有"价值"球员了 表情





而且还是最"老"的球员 难怪老一辈的人说 男人越老越值钱 这句话果然一点都没错   表情

38亿0.0 多希望那是我的 表情



一切都是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09 21:48 |
garlic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社区建设奖 创作大师奖-2
头衔:^^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数位造型
推文 x235 鲜花 x10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一个更贵的没签,可别搞到像当年游骑兵签A-ROD一样的糗.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11 17: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16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