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民法]98民法选择考古题数题解惑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87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lueeyesjj
级别:
路人甲
x0
x8
分享:
▼
x
0
[民法]98民法选择考古题数题解惑
FROM 98 不动产经纪人 民法概要
12 甲因急需钱周转,于是将其从乙继承的三十万元债权,卖给丙二十五万元。事后才发现在乙生前,债务人A经乙的同意已经清偿该
债务。以下对于甲丙间的法律关系論述何者正确?
A.买卖契约以有形财产权为限,所以甲丙间所成立契约,非买卖契约
B.该债权已经清偿,所以甲丙间的买卖契约契约无效
C.甲造成丙受有二十五万元的损失,所以甲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21 20:19 |
kenken8168
级别:
小人物
x0
x85
分享:
▲
以下仅供参考~~不知道对不对喔
12 甲因急需钱周转,于是将其从乙继承的三十万元债权,卖给丙二十五万元。事后才发现在乙生前,债务人A经乙的同意已经清偿该
债务。以下对于甲丙间的法律关系論述何者正确?
A.买卖契约以有形财产权为限,所以甲丙间所成立契约,非买卖契约
B.该债权已经清偿,所以甲丙间的买卖契约契约无效
C.甲造成丙受有二十五万元的损失,所以甲对丙有二十五万元的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D.甲对于丙负有权利瑕疵之损害赔偿责任,应赔偿三十万元
-->丙损失30万元而不是25万元; 债权买卖契约契约有效, 负损赔责任.(226)
==============================
26 关于共有不动产之分管契约,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分管契约应由共有人全体协议订立,若不能协议者得诉请法院裁判定之
-->多数决就可以了 (_民820)
==========================
找贴权是出典人表示将典物所有权让与典权人, 以典价充作价金并找回差价, 所以不是典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买卖)
x
0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12-22 13:03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675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