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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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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疑問6
( A ) 27 甲受乙脅迫,而將土地一筆賤賣與乙,若甲對該買賣契約之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 而消滅者,其法律效果如何?
         (A) 甲得拒絕履行                        (B) 甲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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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09-12-13 21:02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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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條(債務履行之拒絕)
  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
1類似契約效力
按被詐欺而立約,民法未撤銷前為有效法律行為,
但時效已過,故按198,得拒絕履行.
2侵權行為?被詐欺而立約,有成立184I前後184I後可能,故另外可以訴求侵權損害賠償.但此一請求,和前開的不依約履行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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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4 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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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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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前輩的解題方法,僅供參考:(簡言之:不得行使撤銷權,但因侵權行為取得之債權,得拒絕屬行)

一、土地買賣部份
    依民法第345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本題甲受乙脅迫,而將一筆土地賤賣給乙,暫緩不討論被脅迫一事。甲將土地賤賣給乙
    部份,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二、被脅迫部分
    1、依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一人得將其撤銷其意思表示。
    2、又民法第93條規定,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被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
        經過十年,不得撤銷。本題,甲對該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其被脅迫而  
        為土地買賣契約之請求權撤銷期間,依民法第93條規定,超過十年不行使而消滅。
三、甲對該契約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應如何主張
    1、本題甲受乙脅迫,而將一筆土地賤賣給乙,其買賣契約即為有效。
    2、且係因甲受乙脅迫,甲得主張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及民法第93條之規定撤銷之。惟因甲對該契
        約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因此無法主張撤銷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
    3、又依民法第348條規定,物之出賣人,負有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
        (民法758、760條),而發生債之關係。
四、甲如何救濟
    1、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力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題乙故意脅迫甲賤賣土地給乙,使甲之財產權受侵害。
    2、故甲得主張,依民第198條規定:「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
      ,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3、所以甲得拒絕移轉土地所有權予乙(民法758、760條)。

民法真的是愈學愈深,愈是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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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12-25 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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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為何不用184(權利或利益受損?)要求賠償,再用213的回復原狀(回到沒有脅迫訂約前)?要走一大圍用198,等著來要,再拒絕?(198有無破壞時效制度?不行使權利又要求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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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26 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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