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2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民訴訴之撤回
甲起訴乙債務不履行請求賠償100萬元,乙出庭應訴後,雙方庭外和解,甲向法院撤回起訴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8 22:31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民訴259以下,訴之撤回,回答如下:
1按民訴262第1項,言詞辯論後撤回需被告同意,查甲起訴,乙應訴(知有言辯),故甲之撤回須乙同意.不因庭外和解而影響.唯若乙不同意撤回,法院得依違反誠信,予以判決敗訴.
2依民訴255I第2款,基礎事情同一,可訴之追加和變更.
為現制為舊訴訟標的說之緩和.又訴之撤回,得再起訴,因此並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限制.甲可再訴(同一訴訟標的).
3按民訴260,反訴得以言詞提起,又反訴需與本訴訴訟標的相擊連,且同一程序,則本件反訴和本案間基於同一買賣法律行為,為有擊連,又屬同一程序,故乙之反訴合法.
4依民訴264,反訴為獨立之訴,又本案已撤回,則反訴撤回不需反訴被告同意,以息紛爭.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30 08: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1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