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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18 关于裁判费之征收,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18 关于裁判费之征收,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分割共有物之诉,以共有土地之全部价值为准

(b)诉讼标的之价额不能核定者,征收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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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7 23:17 |
ss200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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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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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关于裁判费之征收,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分割共有物之诉,以共有土地之全部价值为准  民诉77条之一:以原告因为割所受利益之价额为准

(b)诉讼标的之价额不能核定者,征收新台币5000 元之裁判费  法条并无这项条文!

(c)因财产权而起诉,其诉讼标的之金额或价额一百元以上者,每百元征收一元,其畸零之數不满百元者,
以百元计算,不因诉讼标的愈大而减征裁判费
民诉77条之十三:财产权而起诉,其诉讼标的之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下部份,征收一千元

(d)诉讼标的之价额,由法院核定


Ans:(d)诉讼标的之价额,由法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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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7-28 09:12 |
hanlinlee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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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割共有物之诉,以共有土地之全部价值为准
第77-11 条
分割共有物涉讼,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价额为准。


(b)诉讼标的之价额不能核定者,征收新台币5000 元之裁判费
第77-12 条
诉讼标的之价额不能核定者,以第四百六十六条所定不得上诉第三审之最
高利益额数加十分之一定之。


(c)因财产权而起诉,其诉讼标的之金额或价额一百元以上者,每百元征收一元,其畸零之數不满百元者,以百元计算,不因诉讼标的愈大而减征裁判费
第77-13 条
因财产权而起诉,其诉讼标的之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下部分,征收一千元;逾十万元至一百万元部分,每万元征收一百元;逾一百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每万元征收九十元;逾一千万元至一亿元部分,每万元征收八十元;逾一亿元至十亿元部分,每万元征收七十元;逾十亿元部分,每万元征收六十元;其畸零之数不满万元者,以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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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0 (by 12191219) | 理由: 答案同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7-28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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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引言 hanlin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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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8 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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