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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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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国家法益?
下列何者为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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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读书求学问
☆上☆得天堂地狱靠颗心
☆榜☆上有名梦想轻敲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04 14:53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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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因为妨害国家对犯罪行使诉追与刑罚.又有碍于诉讼经济

(A).妨害风化=社会法益 表情
(C).(D).皆为财产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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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40 (by winkor) | 理由: 感谢简要回覆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5-04 15:03 |
goodbye17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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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09-05-04 15:0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B).因为妨害国家对犯罪行使诉追与刑罚.又有碍于诉讼经济

(A).妨害风化=社会法益 表情
(C).(D).皆为财产法益



第 169 条(诬告罪)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亦同。

是因为公务员的关系吗???


☆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读书求学问
☆上☆得天堂地狱靠颗心
☆榜☆上有名梦想轻敲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5-04 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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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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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
一、内乱罪:保护法益为宪法秩序与领土之完整性。
二、外患罪:保护法益在于国家之外部存立安全。
三、妨害国交罪:保护法益在于本国在国际上与他国之外交关系。
四、渎职罪:保护法益就各种不同之观点以及各种不同之渎职行为之特性而论,计有:国家利益、政府之威信与政府之统治机能、国家之内部秩序、公务员执行职务之廉洁与公正、人民之合法权益等。
五、妨害公务罪:保护法益为国家法益中之国家权力。
六、妨害投票罪:保护法益包含个人法定政治投票权之行使,以及法定之政治投票程序之圆满进行与公正之投票结果。
七、妨害秩序罪:保护法益在于社会之公共秩序与程平。
八、脱逃罪:保护法益为国家司法权之行使。
九、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保护法益亦为国家司法权之行使。
十、伪证及诬告罪:保护法益亦为国家司法权之行使。通说认为本罪尚侵害个人法益。

侵害社会法益之犯罪:
一、公共危险罪:足以造成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死亡或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以及财物受损等严重后果之具有公共危险性之犯罪行为,均属本罪之保护范畴。
二、伪造货币罪:保护法益有货币之公共信用与交易安全之社会法益,及政府统一制币权之国家法益。
三、为造有价证券罪:保护法益为在经济交易上具有重要性之财产权利书证之安全性与可靠性。
四、伪造度量衡罪:保护法益为公共信用与交易秩序。
五、伪造文书印文罪:保护法益乃文书在法律交往中之安全性与可靠性。
六、妨害风化罪:保护法益为社会之伦理秩序与善良风俗。
七、妨害婚姻及家庭罪:保护法益为家庭结构之安全,及家庭对其子女之监督权。
八、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保护法益为宗教信仰自由。
九、妨害农工商罪:保护法益为农工商业之经济活动。
十、鸦片罪:保护法益涉及整个社会安全与国家前途。
十一、赌博罪:保护法益为社会之公序良俗。

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
一、杀人罪:保护个人之生命法益。
二、伤害罪:保护法益包括身体之完整性与身体之不可侵害性、生理机能之健全与心理状态之健康等。
三、堕胎罪:保护法益为胎儿之生命。
四、遗弃罪:保护法益亦为生命法益。
五、妨害性自主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之性行为之决定自由或性自主权。独立于侵害社会法益篇章之罪。
六、妨害自由罪:保护法益为「个人」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行动自由,及生活安宁之自由等。
七、妨害名誉及信用罪:保护个人之社会上之名誉及经济上之信用。
八、妨害秘密罪:所保护的为各种秘害法益,即保护个人之稳私或生活中之私密领域不被他人侵入干扰,以及保护工商企业之经济活动中之工商机密不致外泄而受损。
九、窃盗罪:保护法益为财产权。保护对象为动产之所有权与持有权,或不动产。
十、抢夺强盗及海盗罪:保护之法益主要为财产法益。
十一、侵占罪:所保护为物之所有权。
十二、诈欺背信及重利罪:诈欺罪之保护法益仅限于财产法益,背信罪与重利罪所保护者亦仅限于财产法益。
十三、恐吓及掳人勒赎罪:除保护财产法益以外,尚有个人之意思决定自由。
十四、赃物罪:保护法益为财产法益。
十五、毁弃损坏罪:保护法益为物之保全利益。
十六、妨害电脑使用罪:保护法益为电脑系统、资讯与设备之安全性。

详请参阅林山田老师所着刑法各罪论。
感恩老师的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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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5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5-04 22:34 |
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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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用白话说说吗?..............静候十秒钟,没有人反对????那我说啰....^.^

重婚罪:你搞得社会上婚姻制度大乱,大家都一夫一妻,你怎么可以违反一般社会通念呢?所以你搞乱的是<<社会制度>>的法益喔!

窃盗罪:你偷的是别人的<<财物>>,所以你侵害的是被你偷的那家伙的<<财产>>法益喔!

诈欺罪:跟窃盗罪一样,只是是用骗的,但是骗到的一样是<<财物>>,所以还是<<财产>>法益。

诬告罪:因为你诬告,所以,法警要上班,书记官要上班,检察官,法官...只要跟法庭有关的人都被你骗!!而且,你把一向严谨的法律当儿戏(咦?我好像也有点耶?糟糕 =.="),妨害司法公正的形象!司法是<<国家正义>>的化身,所以你侵害的是<<国家>>法益。

大概是这样说的吧,呵呵!!


PS超商凉面的酱汁...好咸!!!我全喝完了!!  =.="



回WINKOR大:
  浸淫于法学之中,心无杂念,施主所说之<幸福能力>,非小僧所挂念之物!!感念施主费心了!阿弥陀佛~~
  (不过,真的好咸~~~  =.=")....说白话就是....自小没有女人缘,没差啦! ^Q^


[ 此文章被罗武在2009-05-11 20:5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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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10 (by winkor) | 理由: 感谢浅显白话解释,但酱汁太咸有害肾脏(恐影响日后性(幸福)能力,应-50000雅币)


==For until the law sin was in the world.
      But sin isn't imputed when there's no law.==
献花 x4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11 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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