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8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3
[晴天][快樂] 學習法律的謙虛與傲慢
  • 學習法律的謙虛與傲慢
  自一月底加入本站為會員,二月份開始參與法律討論區的解答與討論,其間與不少會員有過法律問題的互動,及不同意見的交流。大部份都能秉持謙虛為懷的態度,在論壇上廣結善緣,會員間彼此相得益彰,互蒙其利。但也有少數會員,自以為讀了幾本法律的書,就以法學大師的姿態自居,或是針對某些爭點,一直要說服別人接受他的見解,或是對發問或參與討論的會員以不屑的態度反問、揶揄或消遣,甚至相互攻訐對方學藝不精等等,終至擦槍走火,一發不可收拾,令人感到相當遺憾!
  其實我所認識的會員當中,不乏有法律系科班出身者,但他們的態度相對低調,也很樂意接受別人不同的看法。事實上我們在法研所大部分的課程,都先由研究生提出研究報告,再經過互相討論的方式共同學習,最後由老師講評或指導。在互相討論的過程中,對於和自己意見相左的見解,都以尊重取代爭論不休;即便是教授對於研究生的指導,也都以讚美取代責難,以鼓勵取代批評。因為大家都有一個共識,日後發表的論文,無論指導教授為誰,由發表者自負文責,所以在論文未發表前的討論,大家都非常尊重及珍惜教授或其他研究生的對相關爭點的看法。
  記得在上大學法律系課程時,老師曾經說過,學習法律的第一步,先學會謙虛,只有腦袋沒有內涵的人,才會驕傲而自大。即便是在日後,自己有幸成為法界有地位之人士,這句話更應該牢牢記住。學者相互間要互相尊重不同的見解,法官對自己所為之判決也要尊重上級審法院的見解,大法官多數意見也要容許少數意見者提出不同意見書,那我們初學者又有甚麼條件去攻訐對方的缺點呢?
  只有飽含養分的稻穗才會低垂,到處攻訐對方的弱點,咄咄逼人,只會讓別人看輕自己。希望大家日後在論壇發表自己見解的同時,都能本著謙虛的態度,而不是高傲自大、互相輕視對方的態度。願以此文提醒自己,也和各位習法者共勉之! 



感恩惜福!
獻花 x5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05 20:21 |

首頁  發表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748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