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1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sm91013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行政法一問
表情 關於行政訴訟

某甲住台北市,以苗栗縣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時,為下列何機關管轄?

A最高行政法院

B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C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D苗栗地方法院

 

答案是C

想法:行政訴訟二級二審(高等、最高等)可以理解,但為什麼是C @@

 

課予義務訴訟跟給付訴訟的明顯區別是?

想法

課予是特定行為(ㄧ定要作為)/給付行為是作為不作為(不特定不指定)

是這樣的分法嗎@@ 麻煩各位先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04 16:35 |
clarkhua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 鮮花 x4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此為以原就被原則,因為苗栗無高等行政法院,屬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之管轄,課予是高權行政行為,指國家居於統治主體屬公權力行政,給付是單純高權行政行為,不以高壓命令之手段為必要。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04 17:41 |
rfyinm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補充第一題(因為高等法院只有台北、台中、高雄三間)

第二題
課予義務訴訟跟給付訴訟的明顯區別是?
1、課予義務需要訴願前置
2、課予義務的情況:
(1)關鍵字:申請
(2)應作為而不作為及、被駁回
3、給付訴訟的情況:
(1)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2)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
(3)非財產上之給付:如事實行為


希望你看的懂我的解釋
可參行訴第五條及第八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05 14:2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0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