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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之资本三大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初,资本必须于章程中载明,且经股东认足或募足,俾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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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1-31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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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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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会载明所谓的额定资本额,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额定资本额内可分次发行,第2点中所说的第一次发行不得少于总数的1/4,意即不得少于章程内所订之额定资本额的1/4。例如:章程内订定额定资本额为100,则第一次发行之股本(也就是实收资本)就不能少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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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0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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