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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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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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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通奸罪法律刑则的疑问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写着:
「通常,若大老婆默认您的存在,您的风险起码减少五成以上。
法律上,若大老婆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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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22 12:56 |
always01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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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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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根本错误,或许这是一种统计后的结果
但是不能拿来作为法律上的认定
民法认为这是侵权行为
侵害的是配偶权
所以时效上应该依照第197条
6个月那是刑法的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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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22 14:11 |
shokoben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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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呀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1-24 08:44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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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如此,那篇文章大概是律师写的吧:
刑法通奸罪系告诉乃论,在知悉犯人之时起六个月内为告诉期间,参考刑诉237

至于民法离婚1053已规定知悉后六个月不得请求离婚,因此195第三项的请求权是否仍依197而定,并非是没有争议的,或者这么说,纵使195第三项的请求权依197而定,但本诸1053的意旨,并不认为其在知悉后六个月提起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仍有理由,此时由于1053的规定,至使该损害赔偿的请求可能被认为有权利滥用的可能,至于实务的判决为何,小弟目前没有资料,仅提出个人见解如上供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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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04 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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