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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 逝去的愛--寶貝wind的世界  (最後一次的相處記憶 )

逝去的愛--寶貝wind的世界

請大家幫忙~和引用
                 



這件事真的很需要大家的幫忙~可以提供我給朋友意見和轉載~
事情發生的時間就在不久前10月17號下午六點!在台中太平市育德路前
也就是新X國小的學區旁,
我家寶貝~阿wind~(黃金獵犬)慘死在聯X物流中心劉姓司機所駕駛的物流車下~
牠原本開開心心與我媽散步.但在回程中就離我家不到幾步路就發生這場無情的車禍
阿wind被拖行了約五公尺距離~而且不是在前輪是在後輪可見當是劉姓司機並無煞車的念頭
牠就躺在~學區都會有~當心兒童~的立牌下.很明顯就是學校旁便的路為何他還可以開那麼快的車
而他下車來看的第一句話竟然是說~他沒有看到"人",只看到"狗"~可見他根本就不在乎這一條生命~
也更可以證實他是蓄意的而且我媽就在旁邊~
阿wind是我們家的寶貝~為什麼他可以那麼的無所謂完全沒有任何歉意~
隔天我們就去了康慈動物天堂的火葬場,我也聯絡了劉姓司機,他和他太太也到了!
當下感覺他們很有歉意~但是沒想到他太太卻說出~她們可以不必負責任~這樣的話後轉身就走了
當天他們也無跟我聯絡~還是我主動的打給他們
劉姓司機竟然對我說~他要還我一隻狗~~天阿~這是多麼可笑的ㄧ句話~
難道狗狗就不是生命嗎?~狗狗也是個獨立的生命不是任何其他可以取代的
何況牠是我們家寶貝~家中有養狗狗的人都知道那是沒無法取代的位置~

事情發生後,我真的很需要幫助因為我想要幫我的寶貝爭取一個公道
所以我打電話給了動物保護協會.想要尋求一些幫助~所以他們就叫我打到世界動保協會
又叫我打到台中市防疫所-->臺中縣防疫所-->到最後我得到的答案就是要去調解會
來來回回我打了無數的電話~都沒有人要協助我~
哪請問今年才成立的動物保護法是假的嗎?
就連動物保護法我都看到會背了~還是不知該怎麼做???
我只是想要尋求一個協助~但最後的感受只讓我感覺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
請大家可以告訴我怎麼做嗎?

此網誌經由編寫者的同意轉載 且編寫者是本人 upside 非常特別的朋友 故轉載於此


[ 此文章被upside在2008-10-24 23:32重新編輯 ]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0-24 23:27 |
小佑子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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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公德心的司機 表情
對了 有BLOG網址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0-25 00:58 |
豪仔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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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報警的話 警察不會受理嗎
或許論壇上懂法律的朋友 可以提供協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0-25 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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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豪仔於2008-10-25 01:24發表的 :
當時報警的話 警察不會受理嗎
或許論壇上懂法律的朋友 可以提供協助
有報警阿 但警察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認為死一隻狗沒甚麼 想要我們和解
但其實我朋友 只是要他們付個喪葬費而已
但他們連這個誠意都沒有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0-25 09:04 |
Sally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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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真的沒用 表情
請上壹週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10-28 15:44 |
colin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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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生氣…
怎麼可以這樣呢…!!
找蘋果的記者…
真的很有用哦…
快…
別再當軟弱的一方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1-02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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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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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劉姓司機應成立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因為『而他下車來看的第一句話竟然是說~他沒有看到"人",只看到"狗"~可見他根本就不在乎這一條生命~』這句話明顯「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之意(刑法第13條第1項參照)。
另外可依民法來請求賠償,雖然是「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但是狗狗往生已不能回復原狀,只能請求「金錢賠償」了,並不是「以狗換狗」。

以上請參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15 08:06 |
聰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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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是現代化國家嗎?
這問題一直讓我覺得很可笑...
大大...若是我,面對這樣的處理態度!
我會選擇...告到他傾家蕩產>"<


"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地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29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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