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5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weet69112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關於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304號判例之疑問
解釋文:
債權人基於民法第242條規定,行使債務人之權利時,第三人之對於債權人與對於債務人同,故第三人得以對債務人之一切抗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TWNIC-TW | Posted:2008-10-20 15:52 |
pandali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40年台上字第304號我沒看過,所以就民法第242條規定債權人的代位權說明

債權人行使債務人之權利時,第三人之對於債權人與對於債務人同(因為債權人雖以自己名義但是行使債務人的權利),故第三人得以對債務人之一切抗辯對抗債權人
舉例:小明欠我錢,但是小明把房子賣給老陳,我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請求塗銷小明的買賣房子契約,去請老陳將所有權還給小明,但是老陳有抗辯小明的權利時也可以向我抗辯,例如小明也有欠他錢

註:反面解釋----第三債務人並不得以對抗債務人之事由,用以對抗債權人
在下才疏學淺,這句話我也沒看過,第三債務人應該是指債務人之債務人,就是小明欠我錢,但是老陳欠小明錢,我可以拿小明的債權去請老陳還錢,但是老陳有抗辯小明的權利時(例如買賣東西,小明應該相對給付物品時),也可以對我抗辯。至於老陳還有對抗債務人之事由,用以對抗債權人這個我就想不出來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10-24 17:35 |
sweet69112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激不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TWNIC-TW | Posted:2008-10-25 13:2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9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