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92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inkc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PC][建议] 可以自由选择设定时区地点资料备份
亲爱的版主你好!
我有一个建议或请求,当有新版本时或任何时候可以给予我们自由选择设定时区地点资料备份吗?
我知道目前软件设定"时区地点资料"是和"生日资料"在一起.

请问版主能让这俩个资料分开让我们自己选择备份吗?
因为种种原因当版本升级后又要重新再输入时区地点资料相当费神.

希望版主考虑一下子我的建议.
万分感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马来西亚槟城 | Posted:2008-10-05 08:25 |
mainchen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头衔: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星侨五术软体
推文 x22 鲜花 x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若有这方的问题 (需求), 将在下次更新档内 "不含" 时区资料之安装, 即不会有被覆盖的问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10-05 20:43 |
chinkc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亲爱的版主,
这问题 真得有需求,因为每次要重复输入时区地点资料相当费神...
要输入地方名,查核地方经纬度,如果超过俩百个地点的话,那样要花几天的时间呢!
求求版主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表情 ,万分感激!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马来西亚吉打洲 | Posted:2008-10-05 21:13 |
mainchen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头衔: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星侨五术软体
推文 x22 鲜花 x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目前与生日资料共存的资料档很多, 若要一一细分, 将会复杂化, 若您有个别档案要回存, 可使用压缩工具, 自行解压需要的部份即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10-06 09:16 |
chinkc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请问是不是有分繁体和简体的LOCATION.DAT 吗?表情
意思是说:-
1. 如果用繁体输入时区资料时,就要回存在CT的FOLDER里
2. 如果用简体输入时区资料时,就要回存在CS的FOLDER里

对吗??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IANA | Posted:2008-10-06 13:02 |
mainchen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头衔: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星侨五术软体
推文 x22 鲜花 x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 如果用繁体输入时区资料时,就要回存在CT的FOLDER里
2. 如果用简体输入时区资料时,就要回存在CS的FOLDER里

若您只用 "简体" 系统, 只需要回存简体的部份就好.

ps. 软件内的简体及繁体资料是个别独立的, 也就是说改了简体部份, 繁体部份是不会更动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10-06 13: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9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