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代表一個家族、氏族。古人有言:「坐不改姓」,姓氏變更,是一件大事。
日據時代,戶政機關對於姓氏有兩大「傑作」:一個是「賜姓」,另一個嘛,「姓氏筆誤」。關於前者,到了光復初期,戶政人員對於原住民朋友,延續以前日據時代作法,就算沒有「瞎搞胡搞」,說實在,也是「糟了一個糕」,因此,多年來,原住民朋友嚴正的提出「正名」,的確是有其道理!還好,政府亡羊補牢,從善如流的,修訂法令。
至於後者,日治時期,據悉戶政人員有時筆誤,如蕭寫成「燒」,鄧寫成「訂」,或是把鍾寫成「鐘」等。光復後,報紙上曾刊載這麼一個趣聞,有位「羅」姓的先生,出國留學二、三十年,某次歸國,意外發現:老家包括親戚,姓氏通通被改成「駱」姓!原來,以往,初次全面申報戶口時,老爸識字不多,偏偏戶政人員也聽錯,加上當時的鄉下人,識字者不比現在多,一錯多年也沒人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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