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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保健] 撞死土狗 判賠近萬元喪葬費
來源處:聯合新聞網
                                 
起訴求償的廿來歲葉姓女子說,愛犬「巴步」是隻一歲多的流浪狗,不是什麼名犬,她養了兩個多月;今年二月十日下午,她帶著巴步經由富錦街斑馬線過馬路時,范姓司機駕計程車右轉富錦街,未減速也未禮讓斑馬線行人,撞死在斑馬線上的巴步。她的男友立即上前拍打計程車的車窗,要他停車處理糾紛,但范仍然駕車離去。

葉小姐很生氣,決心為愛犬伸張正義,但從報案起即連連碰壁。警察看她為了一隻土狗要找肇事者,以嘲諷口吻說:「一隻土狗,有什麼好賠的?」但在她的堅持下,警察還是把肇事司機找來,司機雖然願意賠償五千元,但沒有一聲道歉,還認為她小題大做,她因而不願意和解。

審理中,范姓司機辯稱,他開車右轉時,有注意到斑馬線上的行人,但是沒有看到狗,他不確定是否有撞到狗;縱使是他把狗撞死,葉女沒有將狗繫上狗鍊,就讓狗在馬路上亂跑,也有過失。

承審法官調查後,認定范姓司機確實撞死葉女的巴步,應負賠償責任;但是,葉女沒有依「動物保護法」將寵物用鍊繩繫上,就讓寵物在馬路上走,本身也有過失,雙方應各負一半的責任。

法官指出,葉女的寵物因他人侵權行為致死,葉女基於愛戀寵物將寵物火化、安置靈骨塔的費用,應該是他人侵權所致的損害,葉女可以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葉女請求范姓計程車司機賠償她因巴步死亡支出的火化費用五千元、放置靈骨塔一年六千元、往生被五百元、金紙四百六十元、檢骨紅包六百元,合計一萬二千多元,她提出相關的單據作為證明。

另外,葉女也請求處理巴步喪葬祀日等事宜,請假十六點五小時被公司扣薪七千三百多元等,合計共一萬九千九百餘元,法官都認定是必要費用,因此全數准許。



寬心待人 輕聲細語 做事細心 規規矩矩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當你不知所措的時候先回到原點想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3-05 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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