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8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月光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看我代替月亮懲罰你!看我代替月亮懲罰你!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Unix-like, 網站架設
推文 x42 鮮花 x5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教學] sitemap 也可以放在 robots.txt 發佈
[摘錄自 Search Engine Watch 報導] 去年11月,搜尋引擎的老大們 Yahoo、MSN、Google 宣布他們將聯手推出共同的 sitemap 協定。昨天更在紐約的搜尋引擎戰略大會中宣布 Ask.com 加入了這個協定。除此之外,更聯合宣布了 sitemap 聯盟 將支援 Sitemap 自動搜尋的功能。過去網站的行銷人員都要將這些 sitemap 個別提交給各搜尋引擎,現在只要在 Robot.txt 這個檔案加入一段簡單的語法就可以通知所有的搜尋引擎 sitemap 的 xml 檔案放置在甚麼地方。語法範例:Sitemap: http://w....你的網址.com/sitemap.xml 負責搜尋的機械人在進入網站的時候會首先閱讀 robot.txt 這個檔案,再根據這檔案提供的位置收錄 sitemap 的檔案。

Sitemap 可以說更進一步加強 Robot.txt 的功能。Robot.txt 是一個純文字檔案,過去 Robot.txt 是負責告訴搜尋引擎不要收錄哪些頁面,而 Sitemap 則是個利用 XML 語言編寫的檔案,負責告訴搜尋引擎可以收錄哪些頁面,而且更可以告訴搜尋引擎更多關於每一頁的特性。這個新的協定將 Robot.txt 跟 Sitemap 兩者更緊密的聯合起來,協助搜尋引擎收錄網站的頁面。

對搜尋引擎而言,對比起從首頁進入尋找,Sitemap 可以讓搜尋引擎更有效簡易的紀錄、更新、收錄網站的頁面。雖然如此,沒有一個搜尋引擎準備放棄從首頁進行搜尋紀錄網頁的行為,Sitemap 的角色可以輔助讓搜尋更有效率。

除 MSN 外,其他搜尋引擎已經開始運用這協定,MSN 則預計本年內開始使用。網站管理者仍然可以透過舊有的推薦模式,主動在各搜尋引擎上提供搜尋引擎 sitemap 的位置。

這個想法是雅虎的工程師提出的,目的是讓本來既有的 sitemap 協定更有效運用。雅虎將這個想法與其他搜尋引擎討論,並且獲得支持。Sitemap 協定的詳細資料以及技術規格 (中文):http://www.sitemaps.org/zh_TW/index.html

範例如下:
#
# robots.txt for http://bbs.d....com
#

User-agent: *
Sitemap: http://bbs.djorz.com/...emap.php



月光論壇
http://bbs.dj...com/


===================================
贊助本站 -- 刊登廣告 -- 物超所值虛擬主機租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1-19 03:19 |
andyz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惡靈退散 o(╬ ̄皿 ̄)=○ &nb ..惡靈退散 o(╬ ̄皿 ̄)=○ &nb ..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塑膠模型, 電腦資訊
推文 x55 鮮花 x1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喔喔~~~不錯不錯
好資訊與大家分享!!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給你加個人氣~ 表情


回文原則(以下只適用在我的管理區)
1.我不回太白目的問題
2.還有娘家文
3.看不懂得也是
4.我很懶得把你的問題(也就是文字敘述)想成我要看到的畫面(也就是螢幕上出現的畫面)。純文字敘述者,看不懂在說啥就不回。想要解答就先下點功夫,來個圖文並茂的文章吧。
5.想到再打

何謂白目問題
1.看不懂英文的,要求翻譯
2.沒經過爬文就問
3.給個問題(題目)就要求解答。例如:請問XXX怎麼寫。自己的CODE都沒有貼上來就要求別人幫你寫,不如你的作業我幫你作、你的書我幫你讀好了
4.想到再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22 22:5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95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