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初購買了一台136行點陣印表機,上個月底發現有斷針現象,於是到官網上查詢如何送修,發現原廠並沒有維修,全部委託合作廠商維修。
於是又找尋合作廠商的網址,結果是有找到,可是就是無法開啟網頁,只好找聯絡電話,找到電話號碼,撥過去說明狀況後傳真來一張報修單,小弟我也沒有詳細注意報修單的注意事項就把資料填一填就傳真回去了,隔天快遞來收取印表機。
問題來了!到了下午五點左右,收到傳真報價單,一看我真的傻眼了,竟然將近要近五千元的維修費用,經電話聯絡,原因竟是因為沒有附色帶,所以是保固外,要全額收費,小弟我當然不修,付了運費取回印表機,裝了色帶重新上網報修,一樣隔天快遞來收走機器,到了下午電話又來了,工程師說因為我第一次送修就沒有附色帶,所以再次送修依然算是保固外。
請教各位這樣子合理嗎?
印表機新購時保固單上寫明全機保固一年,包含印字頭,可是維修單卻註明更換的零件提供三個月的保固期,意思是使用一個多月送修回來後只剩三個月的保固期,而不是原來剩餘的十個多月,這樣子合理嗎?
消費者只有任廠商敲詐嗎!真的是滿肚子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