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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资讯] 高快速道路新规定 慢速车行驶超车道开罚
为了改善用路安全,「高速公路管制规则」修正为「高快速公路管制规则」。警政署表示,新规定中,低于道路最高速限十公里的慢速车,除了超车,不得行驶内侧车道,包括十二条东西向道路和西滨公路,处罚都要比照高速公路。

(杜大澄报导)

过去常有龟速车行驶内侧车道,造成车流严重受到影响,甚至发生追撞事故。为了有效改善,警政署和交通部着手修正相关法令开罚,未来慢速车不得在内侧车道。警政署交通组组长何国荣指出,低于道路最高速限十公里就是慢速车。

至于,判定内外侧车道的方法,警政署表示,无论几线车道,最右边的就是外侧车道,让慢速车和大型车行驶,最左的是超车道,中间则是一般车道。警政署进一步指出,内侧车道原则上是超车道,只有超车才能使用,但车流量过大,只要在超车道保持最高速限,就不算违法,提醒用路人注意,以免受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17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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