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8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eoscc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79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王安石-性情


  性情一也。世有論者曰「性善情惡」,是徒識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實也。喜怒哀樂好惡欲,未發於外而存於心,性也;喜怒哀樂好惡欲,發於外而見於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


  彼曰性善無它,是嘗讀孟子之書,而未嘗求孟子之意耳;彼曰情惡無它,是有見於天下之以此七者而入於惡,而不知七者之出於性耳。故此七者,人生而有之,接於物而後動焉。動而當於理,則聖也、賢也;不當於理,則小人也。彼徒有見於情之發於外者,為外物之所累,而遂入於惡也,因曰情惡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於情之發於外,而為外物之所感,而遂入於善者乎?


  蓋君子養性之善,故情亦善;小人養性之惡,故情亦惡。故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莫非情也;小人之所以為小人,莫非情也。彼論之失者,以其求性於君子,求情於小人耳。


  自其所謂情者,莫非喜怒哀樂好惡欲也。舜之聖也,象喜亦喜;使舜當喜而不喜,則豈足以為舜乎?文王之聖也,王赫斯怒;使文王當怒而不怒,則豈足以為文王乎?舉此二者而明之,則其餘可知矣。如其廢情,則性雖善,何以自明哉?誠如今論者之說,無情者善,則是若木石者尚矣。


  是以知性情之相須,猶弓矢之相待而用;若夫善惡,則猶中與不中也。曰:「然則性有惡乎?」曰:「孟子曰『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楊子曰『人之性,善惡混』。是知性可以為惡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28 19:1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511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